近日,日土县人民检察院一抵边村检察工作室检察官助理来电称,村民旦某对其妻子实施了家暴,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调解无果,请求检察工作室予以解决,该院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工作室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深入旦某所在牧业点开展调查核实和矛盾纠纷化解。
经查,旦某醉酒后确对其妻子崩某实施了家暴,无明显外伤。据崩某称,在此事之前也曾发生过被丈夫醉酒后殴打的现象。鉴于旦某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为依法打击家庭暴力违法行为、消除对妇女合法权益继续侵害的可能性,促进家庭和睦,日土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联系县边境管理大队,提出向施暴者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的检察建议,并联合县边境管理大队、乡边境派出所前往该抵边村,依托抵边村镇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邀请村两委、县乡驻村干部,本着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的原则,共同对旦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告诫旦某及时纠正不法行为,立即停止对妻子施暴的行为。
据悉,在调解现场,旦某主动接受《家庭暴力告诫书》,当场向妻子崩某道歉,并表示今后一定遵法守法,保证不再对妻子进行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