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日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索引号:czjrd/2021-0004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日土县财政局
- 名 称:阿里地区日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1-04-28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1
(一)单位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情况...................................... 3
(三)主要工作任务...................................... 3
(一)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7
(二)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7
(一)人员经费............................................... 8
(二)公用经费............................................... 9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9
(一)因公出国(境)费.............................. 9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
(三)公务接待费........................................ 10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10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10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10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十、扶贫情况说明........................................ 10
十一、政府债务情况.................................... 10
十二、主要名词解释.................................... 11
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公开如下:
1.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拟定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实施城市设施、公用事业、县容环卫等各项专业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方案的设计。
3.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相对集中的下列行政处罚权:
(1)依照县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县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依照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规划管理规定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外)。
(3)依照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依照公共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公共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依照相关规定,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自治区、地区以及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4.负责县内主要道路沿街店面装饰改造、各类破墙开店(门)、户外摊点、亭棚、防盗设施等管理;负责道路开挖、施工占道、临时占道及停车场(点)、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城市道路维修和人行道维护的监督管理。
5.负责对户外广告、霓虹灯、标示牌、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综合管理;负责对县内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建设等特殊需要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临时堆物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在县内建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和管理。
6.负责县内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卫行业指导;参与县内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许可及环卫设施的竣工验收,并负责维护和管理;组织开展街道、住宅小区环境的考核评比工作。
7.负责县内园林绿化管理,实施县内街道行道绿化带、沿街花坛、广场、公园景点等园林绿化的维护和管理参与县内风景名胜的规划评审;负责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占用绿地的审批;负责县内树木砍伐、移植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县内公园管理。
8.负责对县内夜景灯饰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9.负责县内家畜家禽、犬类管理工作。
10.负责废土、装饰装修垃圾的运输管理工作。
11.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
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
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12.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单位现设___1_个科室。
我单位编制__3_人,目前在职__3__人,离休人员_0__人,退休人员__0_人。
1.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拟定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实施城市设施、公用事业、县容环卫等各项专业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方案的设计。
3.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相对集中的下列行政处罚权:
(1)依照县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县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依照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规划管理规定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外)。
(3)依照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依照公共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公共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依照相关规定,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自治区、地区以及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4.负责县内主要道路沿街店面装饰改造、各类破墙开店(门)、户外摊点、亭棚、防盗设施等管理;负责道路开挖、施工占道、临时占道及停车场(点)、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城市道路维修和人行道维护的监督管理。
5.负责对户外广告、霓虹灯、标示牌、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综合管理;负责对县内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建设等特殊需要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临时堆物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在县内建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和管理。
6.负责县内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卫行业指导;参与县内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许可及环卫设施的竣工验收,并负责维护和管理;组织开展街道、住宅小区环境的考核评比工作。
7.负责县内园林绿化管理,实施县内街道行道绿化带、沿街花坛、广场、公园景点等园林绿化的维护和管理参与县内风景名胜的规划评审;负责绿化工程的竣工验收,占用绿地的审批;负责县内树木砍伐、移植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县内公园管理。
8.负责对县内夜景灯饰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9.负责县内家畜家禽、犬类管理工作。
10.负责废土、装饰装修垃圾的运输管理工作。
11.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
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
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12.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预算收入3613665.23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增加1129845.39元,上涨45.49%。
我单位2021年预算支出3613665.23元,同比增加1129845.39元,上涨45.49%。其中:安排基本支出2774055.23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同比增加361185.39元,上涨14.97%。主要原因是增加干部职工各项补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839610元,同比增加768660元,上涨1083.38%,主要用于流浪狗收容站运营管理经费、城市维护管理经费、公益性、合同工人员取暖费及包干路费。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城管执法04(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3613665.23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77517.89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业年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19379.47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484.48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3391.41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14534.6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38758.94元;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支出数64822.8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预算人员经费2640811.4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6728元、津贴补贴377758.8元、奖金40373.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517.89 元、职业年金缴费19379.47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758.94 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534.6元、失业保险0元、工伤保险484.48元、生育保险3391.41元、住房公积金64822.88元、个人通讯补助0 元、志愿者人员工资0元、公益性岗位工资730965.12元、临时工工资1115400 元、抚恤金0元、个人水电价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696元。
我单位2021年预算公用经费共133243.74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3300元、手续费60元、水费600元、电费900元、邮寄费180元、电话通讯费4680 元、取暖费0元、差旅费40500元、工会经费9689.74元、福利费0元、培训费 90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834 元、日常维修费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0 元、邮电费0元、会议费0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元。
我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71834元,同比减少1466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中央八项规定,车辆经费减少。
我单位2020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共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
我单位2021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71834元,同比减少1466元,下降2%。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71834元,同比减少1466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按中央八项规定,车辆经费减少 。
我单位2020年预算公务接待费 0 元,2021年预算公务接待费 0 元,预计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0 元。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我单位2021年车辆保有量0辆。
我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给排水)。
2021年我单位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年初预算项目共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其中: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建议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十、直达资金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中包含直达资金 0 万元。(我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中无直达资金)
十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中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二、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三、主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部门预算: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各项资金均已细化到项级,详情见附件各表格。
附件: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件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件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件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件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附件6:部门收支总表
附件7:部门收入总表
附件8: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9: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汇总
日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