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土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 索引号:xzb/2019-0004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日土县政府办
- 名 称:日土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4-18
日土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
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区党委、政府,地委、行署和县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区、地、县三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阿里地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和地委、行署,县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四川凉山森林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深入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在各项重点工作和基础工作上下足功夫,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扎实、基础打得更牢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日土县成立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县安委会主任拉巴次仁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具体名单附件1)。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向巴扎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吉松涛、桑巴次仁、旦增玉罗、次朗、才旺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从2019年4月8日开始,到4月21日结束,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8日-4月1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分级、分行业、分领域制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抽调精干力量,抓好学习培训,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迅速启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同时,要通过召开会议、媒体宣传等等多种形式,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所用生产经营单位了解掌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要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4月10日下午前报县安委办。联系人:才旺15728976566,琼达18143207870。
(二)执法检查阶段(4月11日至4月18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战”等行动,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安排精通业务、原则性强、作风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或联合检查组,细化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目标,落实检查责任,严肃检查纪律,熟悉检查内容,及时深入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无缝隙、无盲区、全覆盖检查。要严格专项执法检查和隐患治理闭环管理规定,及时收集各类文件资料,归档备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执法检查的信息、简报、图片及时报送县安委办,另每周星期四之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执法检查进展情况表(附后)。
(三)巩固总结阶段(4月19日-21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进行“回头看”,督导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建立健全有效机制,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全面改进和加强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各自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于4月21日之前上报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梳理汇总后形成整体报告报地区安委办和县安委会。
四、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范围为全县所有行业领域,重点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消防等行业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
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判定标准(试行)》《化工(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指导目录》《西藏自治区零散成品油销售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藏政办〔2016〕11号)和《西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活动的方案)的通知》(藏安委办〔2018〕113号)《阿里地区危险化学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阿安委〔2019〕6号)要求,以及区、地两级有关安排部署,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一是以生产、储存、经营企业为重点,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罐区等储存场所等特殊作业、周边安全、反“三违”、装卸车环节、烟花爆竹仓库和重大危险源等重大风险点,全面进行排查梳理;二是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运输、装卸等环节查验、登记制度,对购买单位、运输企业和车辆及司机、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运输车辆(罐体)检验报告、“一车罐一品”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三是对执行成品油销售实名登记制度、非药品类易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流向管控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商务局、公安局、经信局、消防大队。
(二)非煤矿山。
重点检查:一是是否按设计和安全要求堆放渣土,是否按设计分台阶分层开采,是否按规定要求对高陡边坡实施监测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是否按规定要求加强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二是检查各砂石料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各预制厂和砂石料场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订落实情况,生产现场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场所是否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等。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
(三)エ贸行业。
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等要求,以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我县有限空间作业重点热源厂,重点检查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是否确定了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否按规范在有限空间场所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实施许可审批制度。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经信局、消防大队。
(四)烟花爆竹。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以储存仓库、零售店(点)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检查储存场所是否符合规划区域要求,是否达到安全防护距离要求,是否超出限定储存的种类,库房建筑和结构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二是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布局合理,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
(五)消防领域。
以文物古建筑、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为重点,采取行业督查、网格排查、单位自查、专业抽查等方式,集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一是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及自查自改情况;二是检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三是检查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问题;四是检查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五是检查消防设备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间题;六是检查违规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作业问题;七是检查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业监管单位、消防大队。
(六)其他行业领域。
对其他行业领域,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也要严格接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以及“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县统一部署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战”等行动,反复查、查反复,以“六查六看”的标准彻底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确保把重大危险源及时过“筛子”、做“体检”,把事故多发地方和行业领域盯紧盯牢,全面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细化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建立隐患风险台账、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当作事故来对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严格整治,坚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道路交通领域,要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气候特点,加强路检、路查和车站、车辆的安全检查,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危险路段的执法检查和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超限、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三品”检查力度,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营行为。特种设备领域,要突出抓好供暖锅炉、集中供暖热源厂等的专项检查和隐患治理,重点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设备运行记录,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的专项检查和依法监管。民爆物品领域,要抓好民爆物品经管、储存、运输、使用等行为的全过程全环节执法检查和依法监管。自然灾害领域,要以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全面排查所有可能受自然灾害威胁的场所和区域,特别是临近山坡、河道、冰川的企业、单位、学校、居民住宅、村庄、燃气站点和管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市政基础设施等是否存在受自然灾害威胁的问题,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工作。建筑施工领域,要突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深基坑安全管理、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和消防、环保措施落实等的专项检查和依法监管。旅游领域,要以景点景区为重点,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标准,紧紧围绕旅游业“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抓好各类生产经管单位的专项检查和依法监管。食品药品领域,要突出抓好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品种,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药品批发零售等重点场所,学校食堂等高隐患区域,农药、兽药、抗生素、禁用化合物残留超标等重点方面,疫苗等高风险产品,药品购销证票账货款造假、参与生产销售假冒医疗器械产品、化妆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保健食品店、药店等重点对象的专项检查和依法监管。学校领域,要严格落实校长、班主任、宿舍管理员责任制突出抓好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交通和人身安全、学校安保、教职工资质审查、校园网络管理、校园暴力事件防范等的专项检查和依法监管。
五、组织实施方式
(一)督促企业自查。各乡 (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即使将本方案要求传达到本辖区本领域相关企业和单位,要求企业对照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针对性自查,全面树立企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即使完成整改。要严格执行隐患整改的报告、查验等规定。
(二)专项执法检查。各乡 (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必要时可聘专家技术人员予以协助。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执法文书,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影响周边企业单位安全。
(三)重点督导检查。县安委办和综合市场监管执法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区域专项和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确保执法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各种形式主义出现。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职责,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覆盖到所有乡镇、行业领域。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状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掉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即将赴西藏开展省级人民政府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是重要考核巡查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