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正文

日土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 索引号:xzb/2018-00049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日土县政府办
  • 名 称:日土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29

   

 

                                            

 

 

 

 

 

日政发20181

 

日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土县贯彻落实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局、委、办

    《日土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土县人民政府

                                        2018112

 

日土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7815日至91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体验”和有力指导。201813日,督查组向我区反馈了督察意见。为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突出环保问题整改,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保护好雪域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保护好“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坚决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西藏建设。

    二、总体目标

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着力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加快推进全县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有力有效解决,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3个移交案件和13个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到位,推动全县生态战略行动取得新成效。

(一)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梳理出的各项具体问题,按照“一项一方案”实施清单制管理,细化整改责任、目标、期限和具体措施,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坚决整改到位,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见成效,解决好污染环境治理、垃圾治理、执法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完善长效机制。没有具体整改任务的乡(镇)和各部门,也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抓好整改。

    (二)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目标导向,针对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制约瓶颈,结合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深挖环境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完善环境管理和绿色发展制度体系,配合地区完成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环境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化治污政策机制,强化绿色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2020年,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Ⅱ类水体比例达到95%以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9%以上。全县空气质量监测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5.2%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要求。

三、重点举措

(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每年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专题培训班。县上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新环保法纳入年度主体班次培训内容。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日土县守住两条底线的重大意义、思想精髓和立场方法,清醒认识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脆弱性,以及当前生态环境问题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解决一些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盲目乐观情绪等问题,坚决纠正把发展和保护割裂甚至对立看待的错误观念,进一步筑牢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增强守住两条底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各乡(镇)以及各相关部门。

2.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中央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2次,乡党委和政府每1个季度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1次。各级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将“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作为红线,层层分解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相关部门对业务工作内的环境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各乡(镇)、各级部门每年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各乡(镇)以及各相关部门。

3.大力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深入开展绿色屏障建设,开展绿色发展、生态脱贫、生态文明大数据建设、生态旅游发展、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对外交流合作、绿色绩效评价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创新试验,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全面强化规划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城乡空间规划体系,积极推行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多规合一”,促进产业发展和城市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强化源头防控。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科学合理、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着力提高开发水平,坚决守住开发强度的警戒线。调整优化全县生态红线区域,出台重点生态功能区准入负面清单。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各乡(镇)以及各相关部门。

4.切实加强考核评价。修订完善《日土县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调整优化县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评价办法,增加生态环保指标并提升考核权重。2018年对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进行考核评价。完善县直单位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直机关专项目标进行管理。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教训,严格执行生态环保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辖区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各乡(镇)以及各相关部门。

5.着力营造更加浓厚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在县网信日土开设“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专栏,持续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展示日土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深入开展 “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加快推进生态乡镇、绿色学校、日土建设,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在全社会加快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文广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以最有力举措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日土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行动。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城市施工扬尘、餐饮油烟的整治工作。按照西藏自治区《日土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解决我县城区锅炉烟尘污染问题,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县政府办联合县安监局、住建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我县范围内全面开展落后产能摸底排查,对所有燃煤锅炉进行登记造册,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实现煤改电节能减排工作。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发改委、安监局、住建局、环保局、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全力抓好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认真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规定,采取“一源一策”大力开展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整治二级保护区内的点源污染,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套建设防护栏、围网、事故应急池等环境应急设施,有效降低环境风险隐患。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利局,县政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3.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统筹优化全县功能区划,加快保护区域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抓紧完成全县各级保护区范围划定和总体规划的编制,完善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界限核准以及勘界立标工作。依法取缔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违规项目,全面规范各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活动。逐步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落实专门管理机构、人员和专项资金。对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班公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格依法清理和整改。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环保局、国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认真开展矿山生态恢复和治理工作。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状况评估,督促矿山做好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对破坏矿山地质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管机制,生产矿山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责令采矿权人组织开展恢复治理;历史遗留问题,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恢复治理。充分利用各类土地、矿产遥感调查监测项目成果,加强动态巡查,对矿山恢复治理情况进行监控。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安监局、林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更加扎实地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力度。根据我县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各级财政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增加安排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促进各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等。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突出资金安排重点工程,集中财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和平台,撬动社会资金投入污染治理与生态建设,不断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投入保障。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县财政局、环保局。

2.实施重点流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继续推进实施日土县“十三五”规划,加快重点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重点流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发挥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全面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工程。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农牧局、国土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按计划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我县污水截流和收集率,计划2018年实施新建污水处理厂。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委、商务局、环保局、水利局。

4.提升危废和生活垃圾安全处置能力。加快完善全县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基础设施,落实医废、危废、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利用全过程监督管理措施,强化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加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力度,依法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严防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委、环保局、卫计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面提升环保督察、监管和执法水平

1.完善生态环境督察长效机制。建立领导干部环保突出问题包干督察机制,我县每年梳理出生态环境较为突出的问题,实行县、乡党政领导包干督察,限期完成整治。强化人大政协环保监督,同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视察等方式,政协常委会通过提案、委员视察等方式加强对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环保职责情况的监督。对环境质量下降、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重点环保问题,由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专项督察。

责任单位: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深化环保执法“利剑”行动,加大环保执法部门联合与司法联动,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加大环境监察稽查力度。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公安局,县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下设办公室、督查督办组、责任追究组和宣传报道组。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二)严肃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组要认真查办移交案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强化震慑警示效应,以问责倒逼履责。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或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的地方、部门和个人,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强化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对未按照时限落实整改工作的、未及时报送整改结果的、反馈整改情况失实的和未及时公开整改结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各地要成立责任追究组,负责本地区调查问责工作。

    (三)严格督导检查

    督查督办组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反馈意见整改过程和结果的督促检查,对整改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查找症结,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以及整改中遇到的典型性、政策性突出问题和疑难事项,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需要追责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责任追究组处理。

    (四)强化信息公开

宣传报道组要督促落实整改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运用威信公众号、广播、网络、电视等平台,及时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点问题整改、典型环境违法案例和违法违纪问题责任追究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也要在相应媒体上及时公开整改结果。

 

附件: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清单任务分解表


附件: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清单任务分解表

序号

问题类别

问题内容

具体问题

牵头县级
 
领导

具体责任人员

牵头单位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1

一、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一)对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

对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

不少干部对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满足于自然赋予的良好生态,认为西藏地域广、生态本底好、环境容量大,即使有点污染或破坏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上缺乏主动性、自觉性,“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急起来不要”,泛特殊化和等靠要思想较重。有的干部一谈到生态破坏问题,就怪保护区划定不合理;一谈到执法监管不到位,就讲西藏特殊性敏感性;一谈到环境建设治理滞后,就认为西藏发展不足、资金不够。

张黎明  拉巴次仁

李技浓
 
索朗格桑

县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2018
  5
30

2

(二)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方面放松要求,目标考核不严肃

《美丽西藏建设规划纲要》落实力度不足。

《美丽西藏建设规划纲要》明确,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出台考核办法,明确年度任务,加强督查考核,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林业厅、环境保护厅等主要职能部门未进行过专门研究、督查、考核,导致具体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杨春

普布次旦

县发改委

县林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
  5
30

3

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机制未全面建立

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机制未全面建立

杨春

普布次旦
 
罗铃

县发改委

环保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2018
  5
30

4

二、开发建设活动管理粗放

(一)矿产资源开发整治不到位

部分地区矿产资源管理粗放,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阿里地区盗采砂金问题虽然在2016年以后得到了全面制止,但盗采行为导致的生态破坏问题,尚未得到全面有效的恢复治理。

拉巴次仁

邓平

县国土局

财政局、县环保局、林业局、各乡(镇)

2018
  5
30

5

(二)交通设施建设环境监管不严

公路建设生态环保监督不力,农村公路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2013年以来,全区共有242个农村公路项目环保未批先建,其中20个项目至今尚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米玛次仁

钱志贺

县交通局

县环保局

2018
  5
30

6

斯潘古尔料点问题

未按照环评报告文件及批复要求设立料场点,存在擅自增设取料点开工取料,破坏周边环境。

米玛次仁

钱志贺

县交通局

日土镇、县环保局、县国土局

2018
  5
30

7

(三)旅游景区环境问题

旅游景区环境管理不到位。

全区旅游景区环境管理不到位,多数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岗加次仁

齐国斌

旅游局

县环保局、住建局,各乡(镇)

2018
  5
30

8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率低

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以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环境隐患大。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十二五”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未完成。根据规划,全区“十二五”期间应新建15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354.9公里,相应中央资金也早也已到位。但截止督察时,除樟木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受地震影响不再建设外,仍有9座生活污水处理厂、60公里污水收集管网未建成。

杨春

普布次旦    陈军

县发改委

住建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
  5
30

9

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营不规范。

全区县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运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现象,部分城镇随意堆放生活垃圾,造成较大环境污染隐患,督察期间,群众关于生活垃圾方面的举报占到全区举报问题总数的35%左右。

杨春

陈军

县住建局

县发改委、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
  5
30

10

(三)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低

全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滞后。

全区47个自然保护区仅有2个设立了专门管理机构,所有自然保护区均未完成勘界定标,24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均未得到批准,多数自然保护区没有开展实质性管护工作。

袁林鹏

桑巴次仁

县林业局

县编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
  5
30

11

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薄弱。

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薄弱,全区14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仅102个虽完成保护区划定但尚未获得批准,有38个尚未开展保护区划定工作。

袁林鹏

罗铃

县环保局

县水利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
  5
30

12

四、自查自纠部分

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

燃煤锅炉整治问题

20蒸吨以上要安装除尘脱硫设备、采用微生物燃料,即日起不得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现有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一律淘汰,10-20蒸吨环保不达标、制度不健全的一律取缔。

洛桑冬月

索朗格桑

县后勤服务中心

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
  5
30

13

加油站油气回收问题

2018年新建加油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和双层灌。

王荣华

闫法臣

县商务局

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2018
  5
30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                                                        

  日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