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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土县2018年三月敏感期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 索引号:xzb/2018-0005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日土县政府办
  • 名 称:日土县2018年三月敏感期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29

 

 

                                            

 

 

 

 

 

日政发20182

 

日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土县

2018年三月敏感期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局、委、办:

现将《日土县2018年三月敏感期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日土县人民政府

 

       2018119

 

日土县2018年三月敏感期前开展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阿里地区安委办印发的《阿里地区2018年三月敏感期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阿安委办〔20183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地区安委办、县政府领导关于切实加强三月敏感期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地委、行署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精神,深刻认识做好三月敏感期前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忠诚、使命、担当,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居安思危、知危图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严明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全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格局,深入排查、强力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为三月敏感期前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更扎实、基础更牢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分级负责、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实现全覆盖、无缝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确保三月敏感期前,全县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打赢三月敏感期间安全生产保障的攻坚战。

    、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实现既定目标,我县成立三月敏感期前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安监局成员、局长向巴扎西同志担任责任领导,安监局副局长达瓦卓玛同志任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次旦桑珠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从2018118日开始,到2018328日结束,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 细化部署阶段(2018119日至122日)。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分级、分行业、分领域制定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安排精干力量,抓好学习培训,建立排查整治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再安排、再部署,迅速启动、全面铺开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同时,要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促使各级各部门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了解和掌握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为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 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18122日至126)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组织、监督、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是责任”的意识,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图省事、图省钱的错误想法,按照国家、自治区、地区、各行业、各领域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等,立即细化自查自改方案,立即启动自查自改工作,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环节、所确点位进行逐一排查,确保排查无盲区、无缝隙、无死角,并逐一记录在案备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全面建立问题清单,坚持立整立改,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等。整改结果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注明完成时间,及时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短时间内确实整改不了的,要明确防范管控措施、整改措施和时限,书面请示相关部门同意,各级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隐患可管可控,不引发事故。

(三) 部门联动检查阶段(l27日至328日)。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专项排查整治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专项检查与平时检查紧密结合,提前部署、精心准备,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联合行动、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业务精、会检查、愿则性强、作风细致、认真负责的同志组成专项或联合检查组,细化检查方案、制定检查细则,明确检查目标,落实检查责任,严肃检查纪律,熟悉检查内容,及时深入本县、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无缝隙、无盲区、全覆盖检查。要通过实地检查,既核实评估企业自查自改情况,严格执法、真抓实督,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将已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范到位;全面深入进行再排查,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未发现的隐患和新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现场提出明确要求,全程跟踪督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方案、明确措施、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完成以前,全面做好事故防范工作;对各类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排查整治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排查整治闭环管理,从作出部署、组织推动、开展完成到巩固总结,从企业启动自查、发现问题、完成整改到报告整改情况,从联动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意见(下达指令)、督促整改到完成验收,都要全环节形成闭环,全过程留存痕迹,并由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文件资料,分类归档保存备查。   

(四) 巩固和总结阶段(329日至45日)。

各级各部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进行“回头看”,督导本县、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全面改进和加强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五、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工贸、民爆、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一)  道路交通领域。

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大重点路段的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把好企业源头关,严厉整治运输市场秩序;加强对特殊重点运营车辆的安全整治;要统筹做好春运工作,科学合理安排运力,严控219国道过往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协助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

(二)  消防领域。

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重点抓好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基础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灭火救援准备等工作。同时,要针对冬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老旧住宅、出租房屋等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整治违规使用易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问题,有效管控火灾风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

    协助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文化局、县文化执法大队。

(三)  危险化学品领域。

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化学品的处置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重点抓好成品油从业单位、燃气从业单位、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等的专项整治和依法监管。

    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协助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

(四)工贸行业领域。

以纺织、烟草、物流、商贸(市场)等行业领域经营单位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突出抓好煤气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涉氨制冷作业、燃煤锅炉等相关作业的专项整治和监管。

    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协助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邮政局。

(五)民爆物品领域。

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重点抓好民爆物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行为的全过程全环节整治和依法监管。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协助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

(六)学校领域。

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严格落实校长、班主任、宿舍管理员责任制,突出抓好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返乡返校安全问题的专项整治和依法监管。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协助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

(七)管制刀具领域。

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以学校及其周边为重点,突出抓好非法贩卖、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整治和依法监管。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协助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县工商局。

(八)烟花爆竹领域。

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开始进入旺季的特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整顿治理,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定员、定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协助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九)其他领域。

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及时发现处置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三月敏感期前安全稳定。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协助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电力公司。

    非重点行业领域的各级监管部门,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再强化。一是强化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特别是春节藏历新年期  间,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三月敏感期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早研究部署,强化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严明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并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狠抓落实。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是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汲取措勤县“7.17”较大交通事故的经验教训,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完善的制度、更加扎实的作风,坚守安全红线,强化安全底线,全面抓好专项排查整治,为三月敏感期前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要再加强。在成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亲自推动,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督办,反复抓、抓反复,认真落实排查整治的每一个步骤、每一项要求,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按标准、按计划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三)企业责任要再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健全完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公示通报、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严肃事故查处,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相关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承担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措施,严格执行“五落实五到位”;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自觉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边、落实到底、落实到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四)打非治违要再强化。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从严检查、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迁就。对于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认真开展排查整治、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瞒报漏报延报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限期整改、通报曝光、顶格处罚、吊销证照、停业整顿、依法关停、列入“黑名单” 等相关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要严肃追完法律责任,切实形成震慑。

    (五)隐患整治要再深化。各级各部门要对各自辖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自查自改方案、排查记录、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整改成效等及时进行审核把关和检查验收,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到隐患整治的目标任务,做到企业分管领导、整改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三落实”,建立整改台账,严格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整改不到位不销号、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加强全过程监督,确保企业认识到位、行动到位、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六)体制机制要再完善。县安委会要把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果的情况列入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排查整治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实现日常监管和排查整治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标,更要注重治本,坚决防止安全生产隐患屡治屡发,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和治理水平。

    (七)责任压力要再传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失职渎职行为,对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惩,确保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位,排查整治任务层层落实到位。   

(八)应急能力要再提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年藏历新年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日土县2018年三月敏感期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日土县2018年三月敏感期前开展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实现既定目标,特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次旦桑珠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长:拉巴次仁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安委会主任

副 组 长:米玛次仁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安委会副主任           

向巴扎西  县安监局局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员:拉巴扎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杜 文 燕  县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伊 建 英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苏 胜 杰  日土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日松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巴桑次仁  热帮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丹增吴坚  多玛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西绕桑培  东汝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李 明 业  县财政局局长

普布次旦  县发改委主任

南加平措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白玛伦珠  县民宗局局长

贺 雄 飞  县公安局政委

罗珠平措  县司法局局长

      县国土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钱 志 贺  县交通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米玛次仁  县农牧局局长

闫 法 臣  县商务局局长

格桑扎西  县文广局局长

刘 德 营  县卫生局局长

齐 国 斌  县旅游局局长

洛桑达瓦  县食药局局长

巴桑顿珠  县工商局局长

格桑扎西  县质监站站长

运 凯 伦  县邮政局局长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县安监局副局长

达瓦卓玛  县安监局副局长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办、政协办。

        县检察院、法院,县中直各单位,驻军各部队。                                       

  日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