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日土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fpb/202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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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关于印发《日土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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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05-28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局、委、办: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日土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日土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3日
为深入推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解决财政资金使用分散、社会资金合力不强、扶贫开发效益不高等问题,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程,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日土县积极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保障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迈上新台阶。2020年,日土县持续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集中资源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日土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日土县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日土县人民政府第一次县长办公会议审议了,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后,形成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脱贫攻坚系列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以《日土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日土县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为引领,瞄准年度脱贫目标任务,大力整合资金,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实,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实现精准脱贫奔小康。
(二)工作思路
结合日土县实际情况,通过整合,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日土县内生动力,围绕解决突出问题,以全面建成小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巩固为导向,以《日土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围绕产业发展、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转移就业培训、生态岗位等政策性补助,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巩固。
(三)主要措施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规划项目组和政策保障组,负责政策调研和总体规划实施等工作;制定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脱贫时序,推进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脱贫攻坚规划,调整布局,优化结构,统筹各类设施建设,推进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安全保障能力。
项目规划组和政策资金保障组领导小组
组 长:拉巴次仁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长
副组长:达瓦次仁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副指挥长
成 员:李 明 业 县财政局局长、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政策资金保障副组长
米玛次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项目规划组副组长
桑巴次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生态补偿组副组长
平措觉杰 县人社局局长、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转移就业组副组长
朗 色 县扶贫办负责人、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规划项目组副组长
边 巴 县财政局副局长、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政策资金保障组成员
索朗曲宗 县扶贫办科员(会计)、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政策资金保障组成员
格桑次珍 县扶贫办科员(出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政策资金保障组成员
2.明确主体,权责匹配。坚持党委领导,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县、乡、村书记抓脱贫的工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精准施策,对准贫困人口定目标、下任务,从政策、项目、资金、人才上,因村、因户、因人、因资源精准对应;立足“两不愁”“三保障”,努力推动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水平全面提升;立足“三率一度”,努力推动各项基础工作精细化;立足“十项提升”工程,努力推动农牧区面貌显著改善;立足贫困群众稳期增收,努力为产业长期发展布局谋篇;坚持把脱贫攻坚摆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与脱贫攻坚成效紧密挂钩,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村可持续发展水平,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实现由“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
3.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因地制宜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按照多玛乡多玛村和热帮乡丁则村模式,大力推进牧区改革,充分发挥致富带头人、农牧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大力培育致富能人、专合组织。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利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激发农牧民群众的活力,消除“等、靠、要、懒”的思想,根据县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实施精准扶贫。
三、年度计划目标
2015年底,通过精准识别,全县共认定贫困人口539户1937人,占全县当年农村居民总人口的26%、23%,通过近几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贫困总人口调整为539户2045人。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县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地委、行署脱贫攻坚的各项要求,按照“五个一批”措施和“六个精准”要求,大力实施“十项行动”,通过四年的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政策扶持等各项扶持措施,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和收入不断提高,全县539户2045名贫困人口均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贫困发生率从2015年的22.87%下降至2019几年的0%,13个行政村(居)达到贫困村退出条件,全县实现脱贫摘帽和成效巩固。
按照地委、行署2020年脱贫攻坚整体工作部署和县委、政府脱贫攻坚要求,结合《日土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规划到村、措施到户、责任到人、落实到事”为要求,以“村村有产业、户户有出路、人人有就业、事事有着落”为思路,通过强化资金整合效益,狠抓政策有效落实,切实做好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四、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一)年度统筹整合资金计划。2020年,全县目前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921.5139万元。其中,计划统筹整合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728.9139万元,占84.9%;自治区财政资金792.6万元,占10%;县本级财政资金400万元,占5.1%。
(二)实际统筹整合资金规模。2020年,全县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921.5139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6728.9139万元,占84.9%;自治区财政资金792.6万元,占10%;县本级财政资金400万元,占5.1%。
1.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2020年共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6728.9139万元。一是统筹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49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3231万元;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含兴边富民)资金2263万元。二是统筹整合中央其他财政涉农资金1243.9139万元。包括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部分(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作)资金179.9139万元。三是中央其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55万元。
2.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资金。2020年共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资金792.6万元。一是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64.6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618.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6万元。二是统筹整合自治区其他财政涉农资金28万元。
3.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2020年共统筹县级财政资金400万元,全部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2019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0%比例配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五、资金投入方向
2020年,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921.5139万元中,安排用于产业发展资金4561.6万元,占57.6%;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生产扶持资金2276.9139万元,占28.7%;农牧民技能培训资金28万元,占0.4%;生态补偿岗位资金1055万元,占13.3%。
(一)产业发展资金投向
2020年计划实施产业发展项目7个,计划总投资567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561.6万元。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资金4378万元,占95.98%。其中,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扶贫发展资金2239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2139万元。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183.6万元(全部为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占4.02%。重点投向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3个部分。
1.种植业项目
实施新增产业扶贫种植业项目3个(日土县黑金刚土豆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日土县多玛乡乌江村日土镇热角村树苗基地建设项目、日土县高效温室大棚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270万元,实际安排种植业项目3个,计划投资227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161.6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责 任 人:米玛次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桑巴次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朗 色 县扶贫办负责人
实施地点:日土村、德汝村、热角村、乌江村、甲岗村
建设任务:实施种植业项目3个,其中,日土县黑金刚土豆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土豆种植基地150亩,新建粉条、淀粉车间610.25平方米、新建薯条、薯片车间889.75平方米,场地硬化2691.27平方米,大门1座,围墙203.4米。日土县多玛乡乌江村、日土镇热角村苗基地建设项目建立苗圃基地80亩,及附属设施。日土县高效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新建高效温室大棚12栋(每栋800平方米,含管理方及水肥间)及附属配套设施。
资金规模:3个种植业项目共投资227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161.6万元。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070万元,占92.11%。其中,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扶贫发展资金831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239万元。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91.6万元(全部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占7.89%。
进度计划: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竣工,2020年10月初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种植业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4个村、799户303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2户596人。2020年11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项目效益,预计年收益105万元,有效增加贫困群众年人均收入,计划带动建档立卡贫困58人长期稳定脱贫。
2.养殖业项目
实施新增产业扶贫养殖业项目2个(日土县白绒山羊原种场改扩建项目、日土县多玛乡乌江村白绒山羊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900万元,实际安排项目2个,计划投资190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9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米玛次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日土县城、乌江村
建设任务:实施养殖业项目2个,其中,日土县白绒山羊原种场改扩建项目修建业务管理用房211.48平方米,维修棚圈(5栋)258.30平方米,运动场738平方米,饲草库612.05平方米并配套建设蓄水池1座,4米主干道66米,场地硬化144平方米,大门1座,围墙217米,改造药浴池1座,维修牧工住房5套,购置仪器设备29台/套等,其他牧业点修建牧工宿舍292.81平方米,棚圈(5栋)258.30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738平方米,机井房11.89平方米饲料库房181.30平方米。日土县多玛乡乌江村白绒山羊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新建总面积1222.6平方米,其中修建羊舍3栋805平方米、饲料间199.7平方米,牧工住房200平方米、防疫消毒室42.4平方米、储藏室59.89平方米、采绒间91.35平方米、机井房19.43平方米、厕所12.76平方米、设备间40.81平方米、有机肥车间151.26平方米,配套设施建设药浴池1座,消毒池1座,围墙530.00米,场区碎石道路(4.2米主干道)990平方米,场地硬化道路8.4平方米,配套大门4座。
资金规模:2个养殖业项目计划总投资19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90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2263万元中安排1900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初竣工,2020年10月中旬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2个养殖业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6个村、242户87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3户368人。2020年11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项目效益,预计年收益473万元,有效增加贫困群众年人均收入,解决就业岗位35个,计划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04人长期稳定脱贫。
3.加工业项目
实施新增产业扶贫加工业项目2个(日土县日土镇日土村奶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日土县雪域情毛绒加工厂厂房扩建项目),计划投资1500万元,实际安排项目2个,计划投资150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500万元。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米玛次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朗 色 县扶贫办负责人
实施地点:日土县城、日土村
建设任务:实施加工业项目2个,其中日土县日土镇日土村奶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299.96平方米,其中新建丁类厂房(1栋)面积199.96平方米、冷库房(1栋)面积100平方米,新建围墙56米,场区道路(4.2米主干道)195平方米,配套大门1座及配套设备。日土县雪域情毛绒加工厂厂房扩建项目新建梳绒车间1497.15平方米、新建仓储库999.99平方米、场地硬化3842.03平方米、道路硬化75.2平方米,大门1座、围墙455.5米。配套梳绒生产线3条及附属设施。
资金规模:2个加工业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500万元。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408万元(全部为扶贫发展资金),占93.87%。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92万元(全部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占6.13%。从自治区财政资金527万元中安排92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底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2个加工业项目建成后覆盖全县6个村、302户114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7户587人。2020年8月至长期内全部发挥项目效益,预计年收益342万元,有效增加贫困群众年人均收入,解决就业岗位20个,计划带动建档立卡贫困160人长期稳定脱贫。
(二)小型基础设施及生产扶持资金投向
2020年计划实施小型基础设施12个,计划总投资2599.913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276.9139万元。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295.9139万元,占56.91%。其中,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116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99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124万元,安排中央其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9.9139万元。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581万元(全部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占25.52%。其中,扶贫发展资金43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146万元。三是安排县级财政资金400万元,占17.57%,为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配套资金。建设项目包括水利、农牧区基础设施、交通等3个方面。
1.水利项目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责 任 人:向巴扎西 县水利局局长
朗 色 县扶贫办负责人
实施地点:热角村、日土村、扎普村、丁则村
建设任务:实施水利项目3个(日土县农区新建水坝项目、日土县热帮乡扎普村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日土县农牧区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新建混凝土渠道5279米,新建简易农桥2座,按50米一个建设分水口。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29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971万元。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89万元(全部为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占29.76%。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2万元,占29.04%。其中:扶贫发展资金20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7万元。三是安排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万元,占41.2%,为2020年县级配套资金。
进度计划: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9月底竣工,2020年10月初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水利项目建成后,有效改善160户608人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 任 人:朗 色 县扶贫办负责人
实施地点:日土村、德汝村、扎普村、龙门卡村、丁则村
建设任务: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日土县热帮乡扎普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农牧业改革合作社添置设备项目、日土县日土镇日土村高寒棚圈建设项目、日土县热帮乡丁则村经合组织添置设备项目、日土县热帮乡丁则村经合组织设备采购项目)。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12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126万元。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资金827万元(全部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占73.45%。其中,扶贫发展资金70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124万元。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资金299万元(全部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占26.55%。其中,扶贫发展资金23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9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6月底竣工,2020年7月初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有效改善286户1012人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3.交通项目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责 任 人:彭金明 县交通局局长
实施地点:热帮乡
建设任务: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3个(日土县S301至马庆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日土县S301至热玛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日土县S301至纳龙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安装波形护栏5030米、轮廓标260个、填土方2012立方米。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79.9139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79.9139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其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79.9139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0年9月竣工,2020年9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交通项目建成后,有效改善184户638人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三)转移就业培训项目资金投向
2020年计划实施转移就业培训项目1个7期,计划总投资94万元,实际安排转移就业培训2期,安排资金28万元。(全部为自治区财政其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占100%。培训内容包括:砌筑工和藏式餐饮培训。
责任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转移就业组
责 任 人:平措觉杰 日土县人社局局长、县脱贫攻坚指挥
部转移就业组副组长
实施地点:阿里地区
建设任务:实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藏式餐饮培训1期25人、砌筑工程培训1期20人。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94万元,目前已到位资金28万元,全部为自治区财政其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进度计划:2020年5月初开班,2020年6月中旬完成。
绩效目标:通过实用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90%以上,培训
后就业率40%。
(四)生态岗位资金投向
2020年计划安排生态岗位2862个,计划总投资1024.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055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其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占100%。补偿岗位包括:林业系统生态保护岗位、草原监督员岗位、水生态保护和村级水管员岗位、农村公路养护岗位、旅游厕所保洁员岗位、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岗位、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岗位。
责任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生态补偿组
责 任 人:桑巴次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生态补偿组副组长
实施地点:全县13个村(居)
建设任务:落实生态补偿岗位2862个,其中,落实林业系统工作岗位1491个、草原监督员537个、水生态保护和村级水管员186个、农村公路养护员237个、旅游厕所保洁员120个、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保监督员269个、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岗位工作17个、冰川岗位5个。
资金规模:按照人均补助3500元标准,计划总投资1024.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055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其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际兑现资金年底为准,剩余资金统一上缴国库。
进度计划: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上半年补偿资金兑现,2020年10月底前完成下半年补偿资金兑现。
绩效目标:落实生态补偿岗位2862个,完成资金兑现1001.7万元,有效增加2862人现金收入。管护林地、草地、水域面积1.86万亩,公路286公里,旅游厕所18座和5个乡(镇)13个村(居)卫生环境。
六、部门分工
(一)参与部门。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日土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日土县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项目库建设要求,由项目主管部门申请,经县委、政府领导批准的项目及资金,由县财政局会同脱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产业脱贫组、生态补偿组、转移就业组等共同进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工作。
(二)实施部门。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
(三)监督部门。日土县纪检委、检察院、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査。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日土县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成立日土县脱贫攻坚政策资金保障组,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达瓦次仁担任组长,县财政局局长李明业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政策资金保障组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
2.建立会议研究机制。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原则,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按照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会议、指挥部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逐级研究审核审定。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情况和安排使用时间要求,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各级会议主要研究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
(二)强化资金管理
严格贯彻执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完善《日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日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和《日土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将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自治区财政预算专项安排、地级财政配套安排及县本级财政配套安排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进行分配使用。
1.资金预算及分配使用。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管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坚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向脱贫攻坚重点区域聚焦,向深度贫困地区、自然资源贫乏地区倾斜,采取因素分配法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政策资金保障组会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产业脱贫专班、易地扶贫搬迁组、转移就业组、生态补偿组、社会保障组、教育脱贫组等脱贫攻坚各专项组对年度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研究确定,由政策资金保障组、指挥部办公室共同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由各专项组提出资金使用方案,优先支持脱贫愿望强烈、产业带动力好、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的贫困户和经营组织,以及减贫成效明显的项目,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逐级研究审定后实施。
2.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以本县建档立卡数据为依据,瞄准贫困地区贫困对象,根据不同贫困区域和贫困人口实际需求确定资金安排方向。严格规范项目审批和实施程序,在确保安全规范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项目实施成本。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将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评估、项目实施、第三方监督等通过公开、透明、规范的程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严格按照自治区、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拨付程序和时限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所属项目全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质量复验制度。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3.资金报账管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及报账管理要按照《整合资金方案》既定的资金投向和资金额度,由县财政局强化统筹管理,并依据项目正式批复的实施计划、施工进度、主管部门出据的审核意见,以及拨款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等,按照国库集中支持管理制度规定和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4.绩效评价。将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于11月底前完成本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向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报送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
(三)强化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将中央、自治区、地区及县本级安排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统筹整合的其他各项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县、乡、村三级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公开栏分别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告公示,同时公布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对待公告公示反馈问题,建立举报台账,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
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审计制度,围绕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开展多形式、多方式的监督检查。一是项目实施单位主动邀请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贫困户代表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二是由财政局、扶贫办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脱贫攻坚指挥部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县纪检委处理;三是日土县纪检委、检察院、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切实落实好整合涉农资金的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五是严格项目验收程序,由项目责任部门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项目检查组,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建设进行联合检查验收。
(五)强化目标考核
将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年度目标考核。一是完善涉农资金、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进行全面考核;二是健全考评指标,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三是严格奖惩制度,对绩效好、监管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监管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加大通报表彰力度,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较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推广其优秀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其限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