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土县召开县级河湖“一河(湖)一策”
方案编制成果评审会
根据《阿里地区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尽快完成“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阿总河长办﹝2019﹞24号)文件内容,我局及时呈请县委、政府领导,并对县级河湖进行较全面的所需编制方案内容评估,目前我县尚不具备成熟的“一河(湖)一策”编制条件,经多方研讨、分析,采取交由第三方(长江科学院)编制的方式,对日土县县级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进行编制。我县于9月底与长江科学院签订了编制合同,并围绕河湖的背景、总则、现状、问题辨析、管理保护目标、管理保护的主要任务等方面及时开展河湖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于11月6日,在日土县水利局由政府副县长陈军同志主持召开日土县县级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成果评审会,县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日土分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土镇、多玛乡、热帮乡、日松乡和东汝乡负责人参会,会议主要由长江科学院技术人员对20条河湖的方案编制内容进行详尽的讲解、汇报,经过一天的讨论研究,部分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就方案中的部分问题提出补充、完善建议,长江科学院技术人员已对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详细的记录,表示将尽快完成补充、完善工作。
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是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加强普兰县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也是河湖长制工作有序推进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下一步因地制宜地开展河流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管理与执法监管等方面的治理措施提供了重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