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农牧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达瓦次仁同志召集全县23家农牧民施工企业(合作社)负责人,在县委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印发<关于农牧民施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藏发改办〔2020〕156号)精神,并对农牧民施工企业承揽建设投资400万以下、农牧民群众会干能干、技术含量不高的项目提出要求,并听取各施工企业负责人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各农牧民施工企业要学懂弄通关于承揽建设投资400万以下项目的政策规定,尽快补齐完善企业施工资质证件,合法合规组织农牧民群众开展项目建设。二是农牧民施工企业承揽项目后,要与县政府、县增收工作领导小组签订相关协议,必须吸纳本县80%农牧民劳动力参与务工投劳。三是要紧紧抓住工程质量,农牧民施工企业一定要把项目质量要求摆在首位,严格按日土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合同要求施工,确保项目工程质量达标。四是农牧民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日土县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五是坚决禁止农牧民施工企业再将项目分包转包给外地施工方,赚取利益。六是项目法人单位要按项目施工进度,按批次对农牧民施工企业拨付项目工程款,施工企业要与农牧民务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允许发生拖欠农牧民工资现象,确保不发生欠薪导致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