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民生问题,国务院明确要求在2020年实现农民工资基本无拖欠,今年,国务院正式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升至法律层面,掀开了依法治欠的历史新篇章。
日土县多玛乡联合县人社局,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施工方拖欠农牧民运输队工资问题,开展联合现场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发现,该起工资拖欠的事情主要原因为:“农牧民对《合同法》和新出台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法律维权意识淡薄,未签订任何关于租赁和用工相关合同。其次总建设单位对下属承包方的监督监管不力,“以包代管”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出现2019年乌江村和多玛村农牧民运输队30多辆,共计40万余元的运输费拖欠问题”。经与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农牧民运输队代表当面协调后,按照双方意愿和要求,最终达成一致:一是建设单位负责人承诺,将2019年所欠款项于2020年11月15日之前,全部结清,并当场签订了承诺书。二是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用工合同的补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