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阿里地区2020年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阿发改〔2020〕112号)及《关于2020年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阿发改〔2020〕123号)相关要求,日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月22日,对全县流通、餐饮服务单位领域开展“不合格一次性塑料制品”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一次性塑料产品标签、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明是否完备,标识内容中是否包含产品名称、材质、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等内容。
在检查中发现,全县共有2家餐饮服务单位依旧使用“三无”一次性塑料袋子共计48袋,我县执法人员该没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