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汝乡阿汝村境内4名当事人因卖羊问题出现矛盾,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选择报警,日土县法院按照县委安排,委派第五审判团队驱车400余公里赶赴阿汝村调处纠纷。
经了解,案件当事人党某委托曲某从牧民手中收购一批山羊和绵羊,并向曲某支付了第一批款19万元,党某答应在每只羊上给曲某50元作为提成,曲某受党某委托相继从阿汝村牧民仁某、洛某等人处收购700余只羊,交付那天,党某以曲某原先给其手机发来的山羊大小与交付时的大小不一为由拒绝交付,也拒绝支付给曲某答应的相关提成,对此双方互不相让,僵持不下。
在现场,办案人员在全面了解案件经过的同时第一时间安抚当事人情绪,引导当事人遇到问题按法律程序解决,避免事情恶化。法院办案人员和东汝乡派出所民警向当事人讲明利害、明法哲理,经过长达数小时的耐心劝导和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作出了让步,最终就山羊交付内容、金额、方式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促成了矛盾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法院有温度的办案态度为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感谢法官们的辛勤付出和耐心调解,为了我们的事奔波400余公里,真是感谢您们,辛苦您们……”。当事人曲某、党某等人向办案人员表示由衷地称赞和感激。
据悉,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日土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始终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倾力化解矛盾纠纷,多方位开展调解工作,确保将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实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