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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日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1日 19:40     资料来源:日土县宣传部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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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2月28日晚上8点,县委宣传部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学习《日土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本次学习由县委统战部工作人员领学,在人大三楼举行。

学习强调,按照地委、县委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八进”,继续推进和巩固日松乡甲岗村打造“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民族团结村,打造多玛乡多玛为民族团结美丽家园示范村(居),把泉水湖公安一级检查站打造成民族团结反暴恐公安一级检查站,将伦珠曲典寺打造成军民团结共创和谐模范寺庙。

学习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组织专门力量从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二是细化方案,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工作任务,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三是严格督导,推动落实。县创建办要围绕重点工作督查、督导等,对落实不力的乡镇、部门进行通报,确保我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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