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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日土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方案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 19:43     资料来源:乡村振兴局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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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及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通知》(阿财农指﹝2022﹞81号),地区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日土县持续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集中资源推进成效巩固工作与乡村振兴衔接,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县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程,日土县积极开展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工作,确保集中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全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安排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 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等文件为依据,统筹整合全县涉农资金,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县乡村振兴局审定后,形成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牧区低收入人口、欠发达乡和村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全县乡村产业、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思路

结合日土县实际情况,通过整合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资金投入新格局,激发本县内生动力,围绕解决突出问题,以补齐短板为目标,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导向,以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措施为平台,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围绕“五大振兴”的突出问题,全面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切实做好防返贫防致贫工作机制。

(三)主要措施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项目规划组和资金保障组,负责政策调研和总体规划实施等工作;制定全县乡村振兴项目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脱贫时序,推进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脱贫攻坚规划,调整布局,优化结构,统筹各类设施建设,推进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安全保障能力。

项目规划组和资金保障组领导小组

组  长:达瓦次仁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规划组组长

副组长: 政府常务副县长、县乡村振兴局资金 副组长

米玛次仁  政府副县长、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规划组副组长

   成  员:旺    前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张    文  县发改委主任

玉美多吉  县经信局局长

吴 文 明  县财政局局长

平措觉杰  县人社局局长

彭 金 明  县住建局局长

普布次仁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向巴扎西  县水利局局长

       桑巴次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闫 法 臣  县商务局局长

       洛桑次仁  县项目办主任

李 增 一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2.明确主体,权责匹配坚持党委领导,严格执行乡村振兴“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县、乡、村书记抓振兴工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有效避免项目重复安排导致财政衔接资金浪费现象发生。

3.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因地制宜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进牧区改革经验,充分发挥致富带头人、农牧民合作组织、扶贫车间等市场主体作用,大力培育致富能人、专合组织。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利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根据县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三、年度计划目标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键之年,也是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日土县委、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成效巩固和乡村振兴系列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地委、行署有关工作要求,强化“四不摘”,大力整合使用财政衔接资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着眼短板、弱项进行查漏补缺,着力改善已脱贫建档立卡巩固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千方百计增加已脱贫建档立卡巩固提升群众收入,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实施日土县多玛乡乌江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将大力改善228户932人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整体村容村貌,提高他们的幸福感、满足感;继续坚持“两不愁、三保障”和“防止规模返贫”这两条底线标准,持续打好脱贫成效巩固战,推进产业就业扶贫,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促进已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打造美丽乡村。提升已脱贫群众基本素质,让已脱贫群众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完善政策保障、政策衔接、防贫保障、数据管理和监督监管机制,推进成效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已脱贫群众生活质量稳步提高,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基本要求,已脱贫群众内生动力持续提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扶持力度不减,帮扶责任不退。确保已脱贫的537户2074人,已退出的13个行政村(居)进一步巩固成效,为全面实施我县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四、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一)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计划2023年,全县目前计划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20238.5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9788.55万元,占比97.78%;县级配套资金450万元,占比2.22%。

(二)实际统筹整合资金规模2023年,全县目前计划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20238.5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9788.55万元,占比97.78%;县级财政衔接资金450万元,占比2.22%。

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2023年中央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19788.55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专项资金),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6884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904.55万元。

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衔接资金。2023年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衔接资金450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衔接专项资金)。

五、资金投入方向

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20238.55万元中,安排用于生产发展类项目3069万元15.16%;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9798.5万元,占48.42%;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项目资金7220.8216万元,占35.67%;培训类项目资金18万元,占0.08%;扶贫贷款贴息类项目资金132.2284万元,占0.65%。

(一)生产发展资金投向

2023年计划实施生产发展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325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069万元。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754万元(全部为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县级配套资金315万元。重点投向种植业、养殖业公共服务业3个部分。

1.种植项目

实施新增生产发展种植业项目2个(日土县日松乡德汝村德角组美丽乡村苗圃基地及附属灌溉工程项目、日土县高效设施蔬菜种植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90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786.5万元。

项目名称:日土县日松乡德汝村德角组美丽乡村苗圃基地及附属灌溉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桑巴次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德汝村

建设任务:建设苗圃基地210亩;配套引水管道;引水灌溉机井2眼等配套附属。

资金规模: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931.5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884万元中安排616.5万元,占61.65%;县级配套资金450万元中安排315万元,占31.5%。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将带动全村67户245人受益,预计带动就业人数将达到10人以上,有效增加全体农牧民的经济收入。


项目名称:日土县高效设施蔬菜种植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桑巴次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德汝村

建设任务:新建温室10座,保鲜库100㎡,新建机井房(2座),道路工程1项,土地平整1项,增设太阳能路灯,给排水和电气1项等。

资金规模:项目计划投资9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855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884万元中安排855万元,占95%。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将带动全村275户990人受益,预计带动就业人数将达到5人以上,有效增加全体农牧民的经济收入。

2.养殖业项目

实施新增生产发展养殖业项目1个(日土县白绒山羊标准化养殖试点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5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522.5万元。

项目名称:日土县白绒山羊标准化养殖试点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桑巴次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实施地点:德汝村

建设任务:本次试点16处,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000㎡,其中牲畜暖棚总占地面积:3239.52㎡(共16座,单栋建筑面积202.47㎡);放牧点管理用房总占地面积:651.6㎡(共36套,单套建筑面积18.10㎡)。运动场总占地面积3135.68㎡(单座运动场栏板长度43.19m,包含大门两座,附属注射栏4m长,附属不锈钢食槽6套;成品羊羔保温箱10套)。

资金规模:目计划投资55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22.5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884万元中安排522.5万元,占95%。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10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带动德汝村群众275户990人受益。

3.公共服务业项目

实施新增生产发展公共服务业项目2个(日土县日松乡德汝村德角组美丽乡村旅游体验项目、日土县热帮乡扎普村便民销售服务点项目),计划投资80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760万元。

项目名称:日土县日松乡德汝村德角组美丽乡村旅游体验项目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日土县县城

建设任务:新建6个车厢会客厅399.3平米,购置2个黑帐篷,移动式旅游厕所2座,添置8个垃圾桶,村庄房前屋后绿化3810平米,添置设备1项目(含厨具、发电机等)。

资金规模:目计划总投资4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80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884万元中安排380万元,占95%。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月初竣工,202310月中旬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增加日土县德汝村德角组脱贫户人均收入,项目收益群众67户246人

项目名称:日土县热帮乡扎普村便民销售服务点项目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扎普村

建设任务:新建一层便民销售服务点12间(596.4㎡),每

40-45平方米及配套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目计划总投资4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80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884万元中安排380万元,占95%。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月初竣工,202310月中旬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将使全村222户1001人受益,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10户40人。该项目建成后有效改善扎普村的营商环境,帮助农牧民群众解决农畜产品的销售难题。

)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资金投向

2023年计划实施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12个,计划总投资1068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9798.5万元(全部为中央以工代赈资金,占91.73%。

1.水利类项目

实施新增水利类项目8个(日土县游牧点分散供水工程、日土县日松乡过巴村水渠建设项目、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吉牧业点水渠建设项目、日土县日松乡甲岗村供水项目、日土县日土镇热角三组加布顿昂灌溉工程、日土县日土镇上曲龙灌溉工程、门卡村吉组水库工程项目、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集中供水建设项目),计划投资8670万元,本次安排7886.5万元。

①项目名称:日土县游牧点分散供水工程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责 任 人:向巴扎西 县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13个行政村

建设任务:新建各牧业点深水井17处,配备光伏动力设备。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950万元(全部为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占95%。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24389539人,为全体牧民群众的吃水提供方便。

项目名称:日土县日松乡过巴村水渠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过巴村

建设任务:修建15公里土地平整灌溉水渠,灌溉面积980余亩。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5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27.5万元(全部为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占95%。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能够改善农田灌溉条件,进一步提高粮食产量,项目受益群众112户450人。

项目名称:县热帮乡龙门卡村吉牧业点水渠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龙门卡村

建设任务:1#地块新建干渠215m、配套分水闸1座,分水口2座,涵管1座。1#支渠352m、配套分水口1座,拆除重建渠道65m,配套分水闸1座。新建2#支渠375m,配套分水闸1座、农用桥1座分水口2座。2#地块新建取水口1座、引水渠2300m(暗渠370m),配套分水闸1座,农桥1座,分水口8座。灌溉面积约3000余亩。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1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94.5万元(全部为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占95%。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能够改善农田灌溉条件,进一步提高粮食产量,项目受益群众109552

④项目名称:日土县日松乡甲岗村供水项目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甲岗

建设任务:甲岗村二三组牧业点120米深水井2座,新建甲岗一组苗圃基地120米深水井一座(灌溉面积约800余亩),配备光伏动力设备,室外电气工程1项。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1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99.5万元(全部为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占95%。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199781人,为全体牧民群众的生活用水提供方便。

⑤项目名称:日土县日土镇热角三组加布顿昂灌溉工程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责 任 人:向巴扎西  县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热角村

建设任务:翻建闸门4座,翻建水渠620米,翻建钢筋石笼86米,新建水渠1610米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70万元(全部为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占100%。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能够改善农田灌溉条件,进一步提高粮食产量,项目受益群众74266

⑥项目名称:日土县日土镇上曲龙罐区配套工程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责 任 人:向巴扎西  县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热角村

建设任务:本工程新建干渠1条总长958m,新建支渠2条总长407m(其中一干一支渠长226m,一干二支渠长181m),新建原有干渠及支渠连接段1处长21m,新建输水管道1条总长764m。新建取水枢纽1座,水塘1座(2600m³),分水口18座,农桥4座,过路涵1座,牲畜通道4座,阀井2座。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140万元(全部为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占95%。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能够改善农田灌溉条件,进一步提高粮食产量,项目受益群众191652

⑦项目名称:龙门卡村吉组水库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日土县水利局

责 任 人:向巴扎西  日土县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龙门卡村

建设任务:修建旁侧式水库1座,总库容15万立方,配套田间支渠12公里。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5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325万元(全部为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占95%。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能够保障灌溉需求,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270户1191

⑧项目名称: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集中供水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责 任 人:向巴扎西  县水利局局长

实施地点:龙门卡村

建设任务:新建水厂1座,蓄水池1座,铺设管道5公里左右,增设检查井、排气井等,入户234户,(含供水台、给水管道)增设光伏水泵系统2套,消毒设备2套等。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4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980万元(全部为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占70%。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能够解决群众生活吃水用水问题,为全村农牧民群众的生活提供方便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234户。

2.其他项目

实施新增其他项目4个(日土县日土镇日土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土地平整项目、日土县农田防护栏建设项目、日土县日松乡德汝村嘉伟普道路提升工程),计划投资2012万元,本次安排1912万元。

①项目名称:日土县日土镇日土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日土村

建设任务:储存室420㎡、水厕21座、院落围墙247.07m、现场部分房屋及围墙拆除1项等。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2万元(全部为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占100%。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日土村老村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项目受益群众2289人。

项目名称: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土地平整项目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龙门卡村

建设任务:嘎布仁土地平整500亩,含客土改良。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80万元(全部为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占95%。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能够提高土地种植效率,从而提高群众农产品收入,项目受益龙门卡村群众2791202人。

项目名称:日土县农田防护栏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扎普村、丁则村

建设任务:新建农田防护栏丁则村12825.93米、扎普村22606.04米,网格采用镀锌铁丝、高1.8米,涉及农田约5000亩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5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17.5万元(全部为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占95%。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能够更好的保护当地群众基本农田,从而提高群众农产品收入,项目受益龙门卡村群众4111673人。

项目名称:日土县日松乡德汝村嘉伟普道路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德汝村

建设任务:新建混凝土道路3.6km,宽4米,厚度25mm,涵洞一座,边沟等防护措施。

资金规模:目计划总投资95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902.5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884万元中安排902.5万元,占95%。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月初竣工,202310月中旬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建成后有效改善德汝村的营商环境,帮助全县扶贫公司解决农畜产品的销售难题,项目受益532户2074人。

)美丽宜居整村推进资金投向

2023年计划实施美丽宜居整村推进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8799万元,本次安排资金7220.8216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884万元中安排4181.2716万元,占47.5%;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904.55万元,占58.1%;县级配套450万元中安排135万元,占2.7%。

①项目名称: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民族村寨巩固提升工程(二期)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龙门卡村

建设任务:迁建一二层砖混结构安置房112套及其配套设施。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4999万元,本次安排资金3779.4496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884万元中安排739.8996万元,占14.8%;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904.55万元,占58.1%;县级配套450万元中安排135万元,占2.7%。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整的基础设施条件,使整村的居住环境更加美丽,促进环境治理有效发展。

项目名称: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巩固提升工程(一期)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龙门卡村

建设任务:新建122户院内水厕,大门122座,围墙工程3770.9米,给排水工程1项,道路工程1项等配套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8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441.372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884万元中安排3441.372万元,占90.5%。

进度计划: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310竣工,2023年10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整组的基础设施条件,使整体的居住环境更加美丽,促进整村向治理有效发展,项目收益群众122户419人

(四)培训资金投向

2023年计划实施农牧民技能培训项1个,计划总投资18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8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884万元中安排18万元,占100%

项目名称:日土县2023年农牧民技能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责 任 人:平措觉杰 县人社局局长  

实施地点:日土村、扎普村、丁则村

建设任务:重点针对搬迁群众进行餐饮培训30人

资金规模:计划安排18万元,实际安排18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884万元中安排18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33月初开班,20234月全部结业。

绩效目标:通过技能技术培训,实现就业30人,确保30人人均年纯收入增加16%以上。

(五)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投向

2023年计划贷款贴息资金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132.228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32.2284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884万元中安排132.2284万元,占100%。

1.日土县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1904万元贴息资金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资金规模:计划贴息资金61.1184万元,实际贴息资金61.1184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884万元中排61.1184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3年3月

绩效目标:更好发挥一般债券对当前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作用,强化债券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2.2022年至2023年到户扶贫贷款贴息利差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资金规模:计划贴息资金32.93万元,实际贴息资金32.93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884万元中排32.93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3年3月

绩效目标:有效改善143户564人贫困户群众居住条件。

3.日土县2022年2023年扶贫项目长期贷款贴息利差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资金规模:计划贴息资金38.18万元,实际贴息资金38.18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884万元中排38.18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3年3月

绩效目标:支持农户发展,用于生产经营,增加家庭收入。

六、部门分工

(一)参与部门。在日土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自治区、地区及地区乡村振兴局相关工作要求和项目库建设需求,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方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论证后由日土县财政局会同乡村振兴局、水利局、民宗局、产业专班等共同进行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的安排落实工作。

(二)实施部门。由日土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发改委、县民宗局会同县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及产业专班等部门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三)监督部门。日土县纪检委、检察院、发改委、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负责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査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日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扎实推进,成立日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资金保障组,组长由财政局主管县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负责人兼任。政策资金保障组负责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

2.建立会议研究机制。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原则,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按照部门办公会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政府党组会议、县委常委会议逐级研究审核审定。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情况和安排使用时间要求,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集相关部门开会研究。各级会议主要研究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

(二)强化资金管理

严格贯彻执行《财政部 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部 林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15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藏财农字﹝2017﹞161号)要求,制定完善《日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日土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签字流程》《日土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和《日土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将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和自治区财政预算、地级财政配套及县本级财政配套安排用于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范围进行分配使用。

1.资金预算及分配使用。坚持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点区域聚焦,自然资源贫乏地区倾斜,采取因素分配法由县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资金保障组会同县乡村振兴局、产业专班等对年度统筹整合资金安排使用进行研究确定,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共同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由各专项组提出资金使用方案。一是优先支持整村推进类及村居巩固提升类项目。二是优先支持产业带动力好、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的脱贫户和经营组织;三是适当支持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前一年增收成效明显的项目,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政府党组会议、县委常委会议逐级研究审定后实施。

2.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以本县已脱贫建档立卡巩固提升数据为依据,严格规范项目审批和实施程序,在确保安全规范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项目实施成本。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将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评估、项目实施、第三方监督等通过公开、透明、规范的程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严格按照自治区、地区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拨付程序和时限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所属项目全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有关规定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质量复验制度。

3.资金报账管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依据正式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施工进度、项目主管部门出据的审核意见,以及拨款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4.绩效评价。开展好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本级安排的财政衔接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向地区财政局、地区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报送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

(三)强化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将中央、自治区、地区及县本级安排用于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及统筹整合的其他各项衔接资金使用计划、扶持对象、支持项目、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额度、项目内容和工作进度等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在县、乡、村三级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公开栏分别进行5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的公告、公示。同时,公布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对待公告公示反馈问题,建立举报台账,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

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审计制度,围绕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方式的监督检查。一是项目实施单位主动邀请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乡村振兴专干、贫困户代表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二是由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县委、县政府进行处理。三是由审计、检查等部门及时开展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查处发现问题。四是通过政府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审计评估工作。五是严格项目验收程序,由项目责任部门根据建设进度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项目检查组,对项目建设进行联合检查。

(五)强化目标考核

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资金整合方案组织实施,对资金整合率高、项目实施整体效果好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扣减考核得分,完成任务低于80%的部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完成任务低于60%的部门在全县内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日土县2023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来源统计表;

2.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日土县2023年贫困县脱贫攻坚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

              3.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日土县2023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示范工作县统计表;

              4.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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