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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土县2023年度以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和农业农村科技水利局为运营主体的扶贫产业项目分红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4日 19:41     资料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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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提高“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户产业扶贫收益,根据县委、政府工作统一部署,制定了2023年度产业收益资金分配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和区党委、地委、县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雪中送炭和鼓励激励相结合,严防福利陷阱和平均主义,突出激发脱贫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基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产业项目发展现状脱贫户利益联结,切实发挥好产业项目带动脱贫人口或防返贫监测户增收致富的作用,切实增强脱贫人口获得感,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不断向前迈进

  二、分红原则

  (一)分红对象。分红对象为“十三五”时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返贫监测户

  (二)分红资金来源。以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和农业农村科技水利局为运营主体的扶贫产业项目总收益30%资金;

  (三)公开公平公正。按照确定的分红机制内容,制定分红细化方案,并通过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和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程序,对分红对象确定、资金兑现、后续跟踪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公示公告,确保分红过程、分红结果透明清晰,适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分红步骤

  (一)确定分红机制阶段(20231218日至1220日)。根据产业项目带动贫人口增收及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等相关要求,结合全县产业项目运营收益情况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现状,制定产业项目脱贫人口分红机制,明确产业分红原则、分红对象、资金来源等相关事宜。

  (二)审核筛选红对象阶段(20231221日至1225日)。根据产业项目贫困人口分红机制和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身份、生活状况进行审核筛选,明确分红对象具体人数,建立分红对象花名册。

  (三)制定分红细化方案阶段(20231225日至1226日)。根据产业项目分红机制和分红对象数量,制定扶贫公司为运营主体的扶贫产业项目分红方案,明确分红原则、分红时间、分步骤、对象数量、分金额、分要求等相关内容,迅速启动分红相关工作。

  (四)提请研究审议阶段(20231226日至1229日)。及时将扶贫产业项目分红方案提请县委、政府研究审议,若需要调整补充,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再次提请县委、政府研究审议。

  (五)公示公告公开阶段(20231229日至2024年105日)。按照扶贫产业项目分红方案,及时将产业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红对象花名册和分红金额通过政府网站和县乡村三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告,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分红资金兑现阶段(2024106日至110日)。严格按照分红方案明确分红对象和金额,及时通过“一卡通”兑现分资金。

四、分红对象及金额

  根据产业项目分红机制和分红方案,向525户2066人(包含已消除返贫监测户11户36人)建档立卡稳定脱贫户;25户69人防返贫监测户;共计550户2135人兑现产业项目分红资金141.21万元。

防返贫监测户25户69人防返贫监测户兑现扶贫产业项目分红资金17.25万元,每分红2500元。主要以产业项目收益分红的形式改善防返贫监测户生产生活条件,同时激励返贫监测人口依靠自己双手实现稳定脱贫。

  )建档立卡稳定脱贫户。525户2066人(包含已消除返贫监测户11户36人)稳定脱贫户兑现扶贫产业分红资金123.96万元,每分红600元。按照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和产业项目扶贫带动全覆盖要求,兑现产业项目分红资金,进一步增加脱贫群众的家庭收入,让农牧民群众看到产业项目的发展前景,积极主动参与产业项目建设运营 

五、分红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产业项目分红各项要求,加大对产业项目脱贫人口分红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力度,组织好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认真对照分红方案明确各项措施,狠抓具体工作落实,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分红任务。

  (二)强化审核把关。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各项社会单位参与,严格按照扶贫产业项目分红方案分红机制,严格分红对象审核把关,务必做到审核严格、对象精准、分红到位,杜绝出现漏人、漏户等情况。

  (三)强化公开公示。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及时将产业项目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分红对象花名册和分红金额通过政府网站和县乡村三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告,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整理好相关佐证资料。

  (四)强化监督检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等相关部门对分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监督检查和跟踪督促,适时向县委、政府反馈分红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并对不履行分红工作职责,不配合分红工作调度,虚报、乱报分红对象的各乡镇、各单位和负责人严肃究相关责任。

(五)强化发挥作用。各乡镇和县乡村振兴局要适时对分红后续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全面了解掌握分红资金对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提升内生动力、促进稳定脱贫等各方面作用发挥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分红工作漏洞和风险隐患,提出可行性、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全面做好次年贫困人口产业项目分红工作做足准备。 监测户分红公示.xlsx

 

 

 

 

  脱贫户分红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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