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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土县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8年)》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4日 18:08     资料来源:日土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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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河道采砂进行统一规划,是依法管理河道采砂的重要依据,是规范河道采砂活动的重要抓手,是确保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技术支撑。为加强河道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维护河道采砂秩序,使日土县河道采砂走上科学、依法、有序开采的轨道,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通知》(办河湖函〔2019〕1054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编制了《日土县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8年)》,征求了各乡镇意见,并已经通过专家技术审查,现将此规划报告内容公示如下,征求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本规划范围包括日土县东汝乡野马滩河,多玛乡展琼河、措克郭曲、三水沟,热帮乡扎普村河、扎普村河支流、嘎布仁河、曲热河,日松乡琸木垄曲、扎马曲,以及日土镇念垄曲共计11条中小型河流。东汝乡境内野马滩河长46.9km,流域面积 1432km2;多玛乡境内展琼河长104.3km,流域面积3142.9km2;措克郭曲为多玛河支流,河长20.8km,流域面积86.6km2;三水沟长18.2km,流域面积167km2热帮乡境内的扎普村河长135km;扎普村支流位于扎普村河上游,河长6.7km;嘎布仁河长50km,为季节性河流;曲热河长25km,流域面积2326km2;日松乡境内的琸木垄曲长31.69km,流域面积139.46km2;扎马曲长23.57km,流域面积105.9km2;日土镇境内的念垄曲长23.6km,流域面积128km2

二、《规划》确定划分禁采河段19个,总长度为399.44km。其中东汝乡野马滩河划分2个禁采河段,总长度为31.9km。多玛乡展琼河划分1个禁采河段,总长度为70.25km;措克郭曲划分1个禁采河段,总长度15.8km,三水沟划分1个禁采河段,总长度12.6km;热帮乡扎普村河划分2个禁采河段,总计123.29km;扎普村河支流划分2个禁采河段,总计6.1km;嘎布仁河划分3个禁采河段,总计48.5km;曲热河划分1个禁采河段,总计23km。日松乡琸木垄曲划分2个禁采河段,总计27.7km;扎马划分2个禁采河段,总计20.7km;日土镇念垄曲划分2个禁采河段,总长度为19.6km。

三、《规划》共划定可采区11处,可采面积共79.68万m2。可采区开挖深度确定为2.5m,规划河流可采区5年控制总量199.25万m3,年度控制开采量为39.85万m3。其中东汝乡规划可采区1处,可采面积151269m2,年度开采量7.56万m3,5年控制总量37.8万m3;多玛乡规划可采区3处,可采面积252650m2,年度开采量12.64万m3,5年控制总量63.2万m3;热帮乡规划可采区4处,可采面积176679m2,年度开采量8.83万m3,5年控制总量44.15万m3;日松乡规划可采区2处,可采面积99156m2,年度开采量4.96万m3,5年控制总量24.8万m3 日土镇规划可采区1处,可采面积117071 m2,年度开采量5.86万m3,5年控制总量29.3万m3

四、日土县全境处于半荒漠和荒漠地带,气候干旱少雨。根据日土县历年气象资料可知每年的汛期出现在7-9月,具有陡涨陡落的特点,其中8月份降水约占全年的40%,平均流量占全年的32%。为确保采砂作业安全,本次规划将汛期(7-9月份)设置为禁采期。且当以下特殊情况发生,采砂业主应暂停采砂作业,保证防洪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

(1)冬季河滩砂石封冻难以施工时段;(2)雨季河道水位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段;(3)泥石流导致河道形态被破坏时段。

 

公示时间:2024612-2024618

(联系人:旦增桑觉;电话1888907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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