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日土县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照《日土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日土县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退休一、二区及各小区。
二、整治内容
(一)生产、经营、居住“三合一”多功能混杂的,或者未经允许私自使用民用建筑经营的。
(二)屋前屋后,随意堆放物资(生活物资、建筑物资等)的,物资堆放在小区或其他场所,长期无人管理,导致环境脏乱差的。
(三)未经允许私自搭建厕所、不合规的污水池和其他不达标的污水排放设备的。
(四)未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执行和占道经营,违规搭建库房的。
(五)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和建筑。
三、整治时限和措施
开展日土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提升城市形象、造福群众的重要举措,日土县常驻居民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7日,属于自行清理整改阶段,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于妨碍执法的,将追究个人责任。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日土县住建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