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日土要闻 >> 正文

日土县组织学习《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 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内容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5日 18:25     资料来源:日土县宣传部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根据《日土县关于区党委第三轮巡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的整改方案》日委发[2019]1号通知要求,2月14晚,日土县在县人大三楼开展周四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县委宣传部进行示范领学,带领大家加强自身理论武装,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学习中,由县委宣传部陈垠圩传达了全国、全区、地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2015]52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藏党办发[2015]39号)、《中共日土县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日委发[2018]28号)等相关内容。

学习强调,一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的定位意识,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的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围绕我县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确保我县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二要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坚守阵地”的底线意识,全县干部职工一定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三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敢于亮剑”的担当意识,统筹运用好日常了解和检查监督两种方式,对于发现的意识形态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努力开创日土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

上一条:日土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召开二月工作调度会议

下一条:双节”期间有关道路雪毁情况工作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