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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土县巴公吕玛河等10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9日 18:17     资料来源: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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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土县巴公吕玛河等10条河流

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日土县监督管理,不断增强公民保护河湖意识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西藏自治区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藏河办〔2020〕7号)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日土县巴公吕玛河等10条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具体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内活动规定

在管理范围内,水域和土地的利用应当符合河湖行洪、输水的要求;滩地的利用,应当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制定规划,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管理范围内禁止的活动

1)禁止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

2)禁止非管理人员操作河湖上的涵闸闸门,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河湖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

3)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4)禁止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

5)禁止设置拦河湖渔具;

6)禁止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7)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8)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禁止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9)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三、管理范围内需审批的活动

在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1)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2)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3)在河湖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4)在河湖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四、管理范围内水利开发工程审批

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岸线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湖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

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河湖宽度进行,不得缩窄行洪通道。

桥梁和栈桥的梁底必须高于设计洪水位,并按照防洪的要求,留有一定的超高。设计洪水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防洪规划确定。

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要求。



日土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2024年12月19日


日土县10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河流名录

序号

河流名称

管理范围长度
km)

河流起点

河流终点

备注

经度

纬度

经度

纬度

1

巴公吕玛河

127.34

80°1425.36"

32°5122.41"

79°4710.05"

32°5414.23"


2

加伟河

29.90

79°48′46.62"

33°17′41.22"

79°42′28.33"

33°20′42.37"


3

曲热河

49.82

81°24′52.43"

32°4314.22"

81°29′13.05"

32°4923.23"


4

吉河流

86.02

80°1730.02"

32°4601.53"

80°22′33.37"

33°05′10.25"


5

琸木垄曲

64.14

79°3421.18"

33°0746.29"

79°3918.02"

32°5342.19"


6

扎马曲

39.94

79°5922.76"

32°5831.87"

80°0506.36"

33°0636.70"


7

念垄曲

48.13

79°0016.68"

33°2022.46"

79°0130.25"

33°3008.48"


8

措克郭曲

36.04

79°4458.16"

33°4530.81"

79°4923.02"

33°3806.26"


9

三水沟

40.29

79°03′57.20"

33°57′43.12"

79°11′01.52"

33°51′43.61"


10

买卖公佟曲

27.90

79°11′01.27"

33°51′43.50"

79°11′24.34"

33°45′09.65"




上一条:关于日土县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一批)的公示公告

下一条:关于日土县巴公吕玛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成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