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日土县2025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
衔接资金使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5家单位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4〕76号)精神及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农指〔2024〕17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地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农指〔2024〕172号)相关文件精神,2025年,日土县持续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集中资源推进成效巩固工作与乡村振兴衔接,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县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程,日土县积极开展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工作,确保集中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全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安排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农牧区低收入人口、欠发达乡村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全县乡村产业、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思路
结合日土县实际,通过整合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资金投入新格局,激发本县农牧民群众内生动力,围绕解决突出问题,以补齐短板为目标,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导向,以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措施为平台,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围绕“五大振兴”的突出问题,全面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切实落实防返贫防致贫工作。
(三)主要措施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项目规划组和资金保障组,负责政策调研和总体规划实施等工作;制定年度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明确工作时序,推进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规划设计,调整布局,优化结构,统筹各类设施建设,推进共建共享,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安全保障能力。
项目规划组和资金保障组领导小组
组 长:曹 甲 伟 县委副书记、政府代理县长,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项目规划组组长
副 组长:果 爱 宾 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资金保障组副组长
王 虎 平 政府副县长、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项目规划组副组长
成 员:旺 前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张 文 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党组书记
吴 文 明 县财政局局长
平措觉杰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
杨 昌 放 县住建局副局长
普布次仁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格桑扎西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书记
顿珠杰布 县项目管理中心主任
陈 治 宇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2.明确主体,权责匹配。坚持党委领导,严格执行县农业
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有效避免项目重复安排导致财政衔接资金浪费现象发生。
3.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因地制宜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进牧业改革经验,充分发挥农牧民合作组织、扶贫车间等市场主体作用以及给予政策补助资金,调动社会力量、当地农牧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二、年度计划目标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日土县委、政府将持续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系列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地委、行署有关工作要求,强化“四不摘”,大力整合使用财政衔接资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着眼短板、弱项进行查漏补缺,着力改善已脱贫建档立卡巩固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千方百计增加脱贫群众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提升整体村容村貌,提高农牧民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继续坚持“两不愁三保障”和“防止规模性返贫”这两条底线标准,持续打好脱贫成效巩固战,推进产业就业扶贫,抓好边境搬迁高质量生产发展,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打造美丽乡村。提升脱贫群众基本素质,让脱贫群众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完善政策保障、政策衔接、防返贫保障、数据管理和监督监管机制,推进成效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已脱贫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稳步提高,各乡镇、各行政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基本要求,已脱贫群众内生动力持续增加,确保扶持力度不减,帮扶责任不退。确保持续巩固脱贫成效,为全面实施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三、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一)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计划。2025年,全县目前计划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14737.2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95万元,占比68.5%;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23万元,占比25.26%;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9.21万元,占比2.64%;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0万元,占比3.6%。
(二)实际统筹整合资金规模。2025年,全县目前计划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14737.2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95万元,占比68.5%;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23万元,占比25.26%;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9.21万元,占比2.64%;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0万元,占比3.6%。
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95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专项资金),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8199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74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衔接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资金322万元。
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23万元(全部为自治区财政衔接专项资金),其中: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958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65万元。
统筹整合地区财政衔接资金。2025年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9.21万元(全部为地区财政衔接专项资金)。
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衔接资金。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0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衔接专项资金)。
四、资金投入方向
2025年,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14737.21万元中安排用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2022万元,占比13.72%;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5813.5万元,占比39.45%;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项目资金6877.15万元,占比46.67%;扶贫贷款贴息类项目资金18.56万元,占比0.13%;其他类项目资金6万元,占比0.03%。
(一)生产发展资金投向
2025年计划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类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2058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022万元。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486.7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74.7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2万元),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509.44万元(全部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县级配套资金25.86万元。重点投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类、其他类2个部分。
1.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类项目
实施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类项目3个(日土县日松乡农牧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及防护工程项目、日土县甲岗组砂石场10KV配电工程、日土县日土镇日土村合作社仓库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588万元,本次安排资金1552万元。
①项目名称:日土县日松乡农牧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及防护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格桑扎西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书记
实施地点:德汝村、过巴村、甲岗村
建设任务:全乡农田2700亩、苗圃11543.46亩加设网格孔径10CM,镀锌丝3.5MM,立柱120MM,2MM厚。框架60MM,2MM厚中空铁质方管。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164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衔接资金960万元,占比82.47%;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180万元,占比15.46%;安排县级配套资金24万元,占比2.07%。
进度计划:2025年7月开工建设,2025年11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更好的保护农田和苗木,提高苗木成活率,增加农田产量,项目建设中预计能够创收10万元以上,施工材料和机械等创收30万元,项目受益群众636户2443人。
②项目名称:日土县甲岗组砂石场10KV配电工程
责任单位:日松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罗彬杰 日松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甲岗村
建设任务:新建10千伏架空线路600m(含电杆组立10根等),1KV电力电缆25m,0.4KV电力电缆240m,设备购置:1000KVA箱式变压器1台,柱上断路器1台,高压户外计量装置1套。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9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93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衔接资金83.7万元,占比90%;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7.44万元,占比8%;安排县级配套资金1.86万元,占比2%。
进度计划:2025年5月开工建设,2025年7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属于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项目能够提高砂石材料产量,降低产出费用,项目受益群众达194户757人。
③项目名称:日土县日土镇日土村合作社仓库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日土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拉姆次仁 日土镇党委书记
实施地点:日土村
建设任务:新建500㎡羊毛和糌粑仓库各一座,以及配套室外给排水、电气等,维修改造工程1项(更换门窗、内外墙粉刷等)。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95万元,本次安排资金295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55万元,占比52.5%;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140万元,占比47.5%。
进度计划:2025年8月开工建设,2025年10月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日土村合作社常年经营羊毛加工和糌粑加工产品,效益较好,但目前合作社缺少储藏室,建设该项目能够更好的管理运营,以及进一步能够提高合作社收入,项目受益群众137户471人。
2.其他类项目
实施其他类项目2个(日土县东汝乡阿汝村添置设备项目、日土县DBBQ保障性蔬菜温室建设项目),计划投资47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470万元。
①项目名称:日土县东汝乡阿汝村添置设备项目
责任单位:东汝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多吉平措 东汝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阿汝村
建设任务:采购前四后八自卸货车1辆、洒水车1辆。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7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70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新型农村集体发展资金70万元中安排70万元,占比100%。
进度计划:2025年3月开工建设,2025年5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能够促进村级合作社经济增收,拓宽收入渠道,且能够解决就业2人;项目建成后预计受益群众89户383人。
②项目名称:日土县DBBQ保障性蔬菜温室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格桑扎西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书记
实施地点:热角村、乌江村
建设任务:新建DBBQ两个点蔬菜温室大棚8座共1600㎡(热角3座、乌江5座温室,1座温室面积为200㎡),新建水井2口及配套发电机。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0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400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衔接资金218万元,占比54.5%;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182万元,占比45.5%。
进度计划:2025年7月开工建设,2025年11月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作为我县DBBQ安置点蔬菜保供点,保障民生,确保搬迁群众蔬菜稳定供应,并能够降低运输损耗和成本,项目受益群众425户1636人。
(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资金投向
2025年计划实施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8个,计划总投资586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813.5万元。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613.2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91.2万元,以工代赈资金322万元),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039.4万元(全部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160.9万元。重点投向水利类、交通类、其他类3个部分。
1.水利类项目
实施新增水利类项目1个(日土县日土镇热角村水利设施提升工程),计划投资42万元,本次安排42万元。
项目名称:日土县日土镇热角村水利设施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日土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拉姆次仁 日土镇人民政府镇长
实施地点:热角村
建设任务:热角一组新建水渠57米(40*40);热角二组新建水渠(包含上设3m宽混凝土盖板、及挖填方)646.13米(35*35)、混凝土涵管(直径1m混凝土涵管)8米、场地道路平整603.4立方米。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2万元,本次安排资金37.8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衔接资金37.8万元,占比90%;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4.2万元,占比10%。
进度计划:2025年4月开工建设,2025年5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属于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农田灌溉条件,提高群众农业收入,项目建设中预计能够创收3万元,项目受益群众183户640人。
2.交通类项目
实施交通类项目1个(日土县农村道路提升工程项目),计划投资400万元,本次安排400万元。
项目名称:日土县农村道路提升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责 任 人:普布次仁 县交通局局长
实施地点:日土村、龙门卡村、过巴村
建设任务:日土村:日土宗处建设6米宽混凝土道路792.494米(4850平方米);龙门卡村:建设7米宽混凝土道路硬化1000米(7161.8平方米),新建垃圾存放点20个(含40个垃圾桶); 过巴村:道路硬化1332.5平方米。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88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衔接资金360万元,占比90%;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32万元,占比8%;安排县级配套资金8万元,占比2%。
进度计划:2025年7月开工建设,2025年11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属于补齐村庄必要基础设施短板,项目建设中预计能够创收5万元,项目受益群众275户935人。
3.其他类项目
实施其他类项目6个(日土县热帮乡扎普村集中供水工程、日土县热帮乡集中供水工程10KV配电建设项目、日土县日松乡甲岗村农田改良项目、日土县多玛乡乌江村BJ地区土地整治项目、日土县农田防护网建设项目、日土县热帮乡丁则村土地平整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421万元,本次安排5371.5万元。
①项目名称:日土县热帮乡扎普村集中供水工程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格桑扎西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书记
实施地点:扎普村
建设任务:新建送水泵房188.71平方米、设备管护房26.91平方米、深水泵房56.7平方米、柴油放电机房32.24平方米、硬化1450平方米、大门1座、室外电气1项、室外给排水1项、太阳能路灯2盏、供水设备1项、柴油发电机1台。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5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212.5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000万元,占比82.47%;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187.5万元,占比15.46%;安排县级配套资金25万元,占比2.07%。
进度计划:2025年7月开工建设,2025年11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能够改善群众生活生产条件,进一步整治了村庄人居环境,为建设高原和美村庄奠定了基础,项目建设中预计创收20万元,施工材料、机械等创收40万元以上,受益群众219户992人。
②项目名称:日土县热帮乡集中供水工程10KV配电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热帮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索南多吉 热帮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龙门卡村
建设任务:新建10千伏架空线路总计0. 66公里,导线选用LJ/GIA-70/10型钢芯铝绞线,新建100KVA变压器1台,容量100千伏安,新装12米电杆12基,拉线4组。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1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衔接资金27.9万元,占比90%;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3.1万元,占比10%。
进度计划:2025年5月开工建设,2025年6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属于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项目能够保障村庄正常生活生产用水,项目受益群众达261户1167人。
③项目名称:日土县日松乡甲岗村农田改良项目
责任单位:日松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罗彬杰 日松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甲岗村
建设任务:土地平整1200亩,田间捡石800亩,机电井1座。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88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衔接资金---以工代赈资金322万元,占比80.5%;安排县级配套资金66万元,占比16.5%。
进度计划:2025年5月开工建设,2025年8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能够改善种植条件,提高农业产量,增加农业收入,项目建设中预计能够实现创收120万元,项目受益群众194户757人。
④项目名称:日土县多玛乡乌江村BJ地区土地整治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格桑扎西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书记
实施地点:扎普村
建设任务:农田工程831亩(客土改良、土地平整、增肥、捡石)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新建渠首工程(截潜流坝)一座,渠道5420m,其中新建引水干渠2500m,尺寸为50cm×50cm;支渠2920m,尺寸为30cm×30cm;配套渠系建筑物31座。)、机耕道路工程(2km)、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3km)、其他工程(包括两栋300平的彩钢棚建筑-农机库及农资储备库、标识标牌1处、农机设备(4台拖拉机 2台收割机及其它小型配套设备)。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2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200万元。其中,安排中衔接资金2712.5万元,占比84.8%;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425.6万元,占比13.3%;安排县级配套资金61.9万元,占比1.9%。
进度计划:2025年7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该项目作为我县DB搬迁点配套产业项目,提高群众农业生产能力,增加群众收入,项目建设中预计能够群众创收50万元,施工材料、机械等预计创收100万元以上,项目受益群众150户529人。
⑤项目名称:日土县农田防护网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格桑扎西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书记
实施地点:龙门卡村、热角村
建设任务:热角村新建农田防护栏面积500亩(3万米);龙门卡村新建吉沟3公里(120亩)、通嘎龙5公里(180亩)、七桥3公里(150亩),共计11公里。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2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220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10万元,占比50%;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110万元,占比50%。
进度计划:2025年7月开工建设,2025年11月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农田防护网能够有效地防止野生动物和家畜进入农田,从而减少它们对农作物的破坏。这对于提高农作物产量、保障粮食安全,项目受益群众480户1920人。
⑥项目名称:日土县热帮乡丁则村土地平整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热帮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高恒 热帮乡人民政府乡长
实施地点:丁则村
建设任务:土地平整350亩(包括:客土改良、增肥等)。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2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320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衔接资金43万元,占比13.5%;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277万元,占比86.5%。
进度计划:2025年9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项目受益群众149户593人。
(三)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资金投向
2025年计划实施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719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877.15万元。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970.54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08.54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462万元),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2174.16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09.16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65万元),安排地区财政衔接资金389.21万元(全部为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县级配套资金343.24万元。
①项目名称:日土县热帮乡扎普村整村推进一期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格桑扎西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书记
实施地点:扎普村
建设任务:新建附属工程:场地平整、路基工程、行车道、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混泥土侧石、混泥土边石、透水砖盲道、交通标线、交通标志、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室外电气、室外给水、照明工程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97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2970万元。其中:安排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462万元,占比49.2%;安排中央衔接资金800万元,占比30%;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500.1万元,占比16.8%;安排县级配套资金207.9万元,占比4%。
进度计划:2025年7月开工建设,2025年11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能够改善群众生活生产条件,进一步整治了村庄人居环境,为建设高原和美村庄奠定了基础,项目建设中预计创收30万元,施工材料、机械等创收50万元以上,受益群众219户992人。
②项目名称:日土县热帮乡扎普村整村推进二期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格桑扎西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书记
实施地点:扎普村
建设任务:新建附属工程:场地平整、路基工程、行车道、人行道、混泥土侧石、混泥土边石、透水砖盲道、交通标线、交通标志、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室外电气、室外给水、照明工程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22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3098.71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100万元,占比35.5%;安排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65万元,占比24.7%;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909.06万元,占比29.3%;安排地区衔接资金189.31万元,占比6.1%;安排县级配套资金135.34万元,占比4.4%。
进度计划:2025年7月开工建设,2025年11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能够改善群众生活生产条件,进一步整治了村庄人居环境,为建设高原和美村庄奠定了基础,项目建设中预计创收30万元,施工材料、机械等创收60万元以上,受益群众219户992人。
③项目名称:日土县热帮乡丁则村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责 任 人:杨昌放 县住建局副局长
实施地点:丁则村
建设任务:新建垃圾填埋场日处理4吨,设计年限为10年,其中垃圾填埋区1个(底部防渗及边坡防渗、锚固钩、导气井、水源监测井、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防飞散网、垃圾坝),设备购置1台。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808.44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衔接资金608.54万元,占比75.3%;安排地区衔接资金199.9万元,占比24.7%。
进度计划:2025年8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绩效目标:在项目建设中能够带动群众务工创收,项目建成后能够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卫生。项目受益群众达149户593人。
(四)扶贫贷款贴息类资金投向
2025年扶贫贷款贴息类资金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8.5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8.56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715万元中安排18.56万元,占比0.24%。
项目名称:2025年补贴2024年小额信贷贷款贴息利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格桑扎西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书记
资金规模:计划贴息资金18.56万元,实际贴息资金18.56万元。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8.56万元,占比100%。
进度计划:2025年3月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能够减轻群众还款压力。
(五)其他类资金投向
2025年其他类资金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715万元中安排6万元,占比0.08%。
项目名称:日土县扶贫车间补助项目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责 任 人:格桑扎西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党组书记
实施地点:日土村、德汝村
建设任务:共两个扶贫车间,每人补助3000元,共20人
资金规模:计划车间补助资金6万元,实际安排补助资金6万元。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万元,占比100%。
进度计划:2025年4月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能够鼓励本地企业带动脱贫群众长期就业,并增收致富。项目受益群众20人。
五、部门分工
(一)参与部门
根据区党委、地委以及上级相关行业部门关于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要求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需求以及县直各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方案,经县委、政府研究论证后由日土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交通运输局、日土镇、日松乡、热帮乡、东汝乡等共同进行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落实工作。
(二)实施部门
由日土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县委统战部(民宗局)会同县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各乡(镇)等部门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三)监督部门
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等部门负责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确保日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扎实推进,成立日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资金保障组,组长由财政局主管县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负责人兼任。政策资金保障组负责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
2.建立会议研究机制。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原则,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按照部门办公会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政府党组会议、县委常委会议逐级研究审核审定。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情况和安排使用时间要求,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集相关部门开会研究。各级会议主要研究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
(二)强化资金管理
严格贯彻执行《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相关指标的通知》(财农〔2024〕50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5家单位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4〕76号)文件精神,将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和自治区财政预算、地级财政配套及县本级财政配套安排用于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范围进行分配使用。
1.资金预算及分配使用。坚持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点区域聚焦,自然资源匮乏地区倾斜,采取因素分配法由县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资金保障组会同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以及相关乡镇等对年度统筹整合资金安排使用进行研究确定,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共同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由各专项组提出资金使用方案。一是优先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及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二是优先支持产业带动力好、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的脱贫户和经营组织;三是适当支持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前一年增收成效明显的项目,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政府党组会议、县委常委会议逐级研究审定后实施。
2.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以本县已脱贫地区软件硬件设施巩固提升数据为依据,严格规范项目审批和实施程序,在确保安全规范的情况下,尽可能降低项目实施成本。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将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评估、项目实施、第三方监督等通过公开、透明、规范的程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严格按照自治区、地区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拨付程序和时限要求安排使用资金,所属项目全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有关规定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质量复验制度。
3.资金报账管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依据正式批复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施工进度、项目主管部门出据的审核意见,以及拨款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等。
4.绩效评价。开展好中央、自治区、地区和县级安排的财政衔接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向地区财政局、地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报送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
(三)强化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将中央、自治区、地区及县级安排用于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及统筹整合的其他各项衔接资金使用计划、扶持对象、支持项目、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额度、项目内容和工作进度等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信息公开栏在县乡村范围内分别进行5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告。同时,公布公告公示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严肃对待公告公示反馈问题,建立举报台账,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
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审计制度,围绕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进行多形式、多方式的监督检查。一是项目实施单位主动邀请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乡村振兴专干、监测户代表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二是由财政局、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县委、政府以及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理。三是由审计、监察等部门及时开展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查处发现问题。四是通过政府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审计评估工作。五是严格项目验收程序,由项目责任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项目检查组,对项目建设进行联合检查。
(五)强化目标考核
将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资金整合方案组织实施,对资金整合率高、项目实施整体效果好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扣减考核得分,完成任务低于80%的部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完成任务低于60%的部门在全县内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