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土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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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12-26

西藏日土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地委的决策部署和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民政工作、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扎实推进基本民生保障、行政区划设置,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事务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民政领域相关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制定全县社会救助具体措施,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及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和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调整的报审工作。

(五)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和相关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六)组织制定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体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制定老年人社会参与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制定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创新边境地区的养老服务模式。指导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八)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具体措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负责转业军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复员军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退役军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并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协调落实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十二)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县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并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

(十五)负责烈士及退伍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六)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十七)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以及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我局机关编制为4名。部门领导职数4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2名)。

二、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所属事业单位。

(一)日土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

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二)日土县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

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三)日土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四)日土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2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3354.2万元,支出总计335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924.93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2024年因机构改革民政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合并,且预算项目增多,同时专项资金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3084.89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269.31万元,主要是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康复中心运行经费、日间照料运行经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运行经费、四个农村幸福院运行经费、农村幸福院项目剩余资金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0.45万元,增长(下降)132.8%,主要原因是项目及经费结余资金多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354.2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03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084.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4.89万元,占10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3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88万元,占25%;项目支出2510.32万元,占75%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84.89万元,支出335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4.49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BD项目及四个农村幸福院项目经费等增加,支出增加924.93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民政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并,项目及经费支出增多。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69.31万元,主要是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康复中心运行经费、日间照料运行经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运行经费、四个农村幸福院运行经费、农村幸福院项目剩余资金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0.45万元,增长132.8%,主要原因是项目及经费结余资金多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0.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69.96万元,增长54.7%,主要原因是特殊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0.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4万元,0.35%;卫生健康支出38.06万元,占0.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7.61万元,占96%;住房保障(类)支出63.59万元,占0.26%。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60.1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为0.84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38.06万元,出决算为3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年初预算为2357.61万元,支出决算为235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类)支出

年初预算为63.59万元,支出决算为6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预算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3.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1.5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2.3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97万元,增长0.65%,主要原因是基金项目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万元,占0.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893.1万元,占99.9%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4.10万元,支出决算为894.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年初预算为893.1万元,支出决算为8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3决算相关数据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11万元,支出决算为9.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万元0.9%,主要原因是公车出行次数减少、油料及维修费、保险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1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1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车出行油料及维修费、保险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相同,完成预算的100%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公车出行次数减少、油料及维修费、保险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注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3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6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94.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按时完成阶段性支出,根据年初预算计划,按照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及时制定支出计划,按时发放涉及人员福利,杜绝出现因资金未及时支出而导致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情况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关运行经费52.33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减少)0.69万元增长(下降)0.1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减少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3767.79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日常下村、调研等使用。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F02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118001-西藏日土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