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群团工作部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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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6-05-28















 


第一部分群团工作部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群团工作部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共青团日土县委员会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央、区党委、地委、县委要求,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全县青年中发挥核心作用,受党的委托领导本区域少先队工作,依法、依规对全县青少年教育、活动、服务等进行业务指导。

 2)教育、引导全县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青年,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3)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组织引领广大团员青年旗帜鲜明反对分裂,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全县团员青年知党恩、感党恩、报党恩,永远跟党走。

 4)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提高团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巩固团建工作基础,扩大团的组织覆盖,加强对相关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适应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和工作,充分发挥青年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6)关心青少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围绕青少年所急,党政所需、共青团所能,切实服务青少年,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7)加强网上共青团建设,综合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实现对青少年的有效服务、联系和凝聚。加强对青少年的网上宣传教育,开展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弘扬网上主旋律。

 8)调查研究全县青少年生存发展和青少年工作状况。参与全县青少年和青少年事业相关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向县委、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9)加强全县团干部队伍建设,推动选好配强各级团的领导班子,落实从严治团,强化团员和团干部教育管理,严格团干部考核监督。

(二)县总工会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方针,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贯彻执行自治区、地区工会全区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制定全县工会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任务,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权服务职能。

 3)负责有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县委、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起草、修订,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指导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调查,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

 5)指导和组织开展送温暖工程。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指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帮助指导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监督对职工的处理决定。

 6)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7)加强工会组织对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构建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服务职体系建立健全工会系统服务职工网络载体。

 8)负责对工会举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与区内外工会的联络和交流工作。

 9)协助县委、政府做好县劳模的推荐、评选。负责我县全国劳模和自治区劳模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县全国和西藏“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管理工作,负责日土“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11)负责县工会经费和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

(三)县妇女联合会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团结引导全县各族各界妇女始终做到听党话、跟党走。

 2)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的独特作用,为日土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应有贡献。

 3)代表妇女参与机关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管理,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5)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6)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加强和发展妇女爱国统一战线工作。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7)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8)加强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区内外妇女的联谊交往,宣传阿里和阿里妇女,发展县妇女事业。指导各乡(镇)、村(居)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全自治区、地区、县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9)承担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以及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

 (五)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无内设情况

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群团工作部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94万元,比上年减少169.8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阿里地区国门一线项目252万减少。支出预算494万元,比上年减少169.8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阿里地区国门一线项目支出252万元。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上涨50%,主要原因是:2026年增加一辆越野车辆。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上涨50%,主要原因是:2026年增加一辆越野车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运行。

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0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主要是:0。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0个,资金54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日土县群团工作部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