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日土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6年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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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6-05-28














 


第一部分 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承担全县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编制森林防火建设规划,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项目、资金的安排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森林防火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标准制定工作,负责拟定野生动物保护和湿地保护项目的科研、规划及实施方案掌握全县森林火灾动态,向县政府报送重要火灾信息负责拟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配套的林业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政策组织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培训或培植、经营利用以及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研究提出全县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意见组织指导林业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区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做好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承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进出口组织协调全县在保护区管理及合作项目中的有关工作。协调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现设4个科室,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土地业务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阿里地区日土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984.06万元,比上年增加4835.97万元,增长53,82%,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预算2375,13万元,比上年增加14.58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151,66万元,比上年增加5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新项目增加水污染防治资金;二是新项目增加日土县展琼冰川保护专项经费;三是增加了不动产登记中心资金支出8,984.06万元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1万元,比上年增加3,78万元,增加18%,主要原因是:增加车辆维修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8万元,比上年增加3.7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3辆、保有3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66万元,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增加0.0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多

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720平方米,车辆19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97个,资金8984.06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