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司法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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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2026年司法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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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5-29
2026年 5月2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司法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司法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司法局部门(单位)“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
(2)承担统筹规划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规划和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乡镇、各部门对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
(3)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解释。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全县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依法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7)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负责法律援助人员业务培训和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工作,为全面依法治县和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9)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信息科技等保障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11)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规划、财务预算、财务核算等财务工作、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日土县司法局暂无内设机构。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部门预算即为司法局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我部门2026年预算收入662.21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101.61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主要是2025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有结转、结余;支出预算 662.21 万元,比上年增加 101.61万元,增长18 %,主要原因 是上年结转、结余。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司法所警车未申请编制无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96万元,比上年减少9.24万元,下降27.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减少办公费、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1871.9平方米,车辆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39万元,主要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的办公设备配置。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资金0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部门2026年无政府债券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