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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土县检察成功办理一起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5日 12:33     资料来源:网信日土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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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日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调取证据线索、深入分析研判案情、加强沟通协调、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履职整改等方式,成功消除辖区液化气站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提升县域液化气站行业规范化和综合化治理效能。

   在案件办理中,检察干警紧盯燃液化气站气罐残液残渣未建立转移台账和安全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过期,燃气安全生产岗位培训、消防应急管理和演练无记录,未设置消防通道标识等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的问题,向行政监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立行立改。

  行政监管部门积极认领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主动履职尽责,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落实检察建议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在整改期限内书面回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公私财产安全。

  此次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日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服务地方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的成功实践,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下一步,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跟进监督,扎实开展“回头看”专项监督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法律监督力度,推动化解县城燃气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的职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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