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日土县2024年第二批衔接
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程,日土县不断完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确保集中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全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实际,对《日土县2024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进行补充完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2024年第二批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情况,特制定《日土县2024年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资金规模及渠道
结合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以及已到位日土县2024年第二批衔接资金实际,新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1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80万元(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74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6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31.6万元(均为自治区绩效奖励资金)。
二、资金使用情况和投入方向
(一)二批衔接资金使用情况:新增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1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74万元,占比54.23%;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6万元,占比12.78%;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奖励资金531.6万元,占比32.99%。
(二)二批衔接资金投入方向:2024年,新增二批衔接资金1611.6万元中安排用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300万元,占18.62%;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1304.1万元,占80.92%;其他类项目资金7.5万元,占0.46%。
1.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类项目投向
2024年第二批计划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3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00万元,其中: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200万元,占66.67%;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奖励资金中安排100万元,占33.33%。
①项目名称:日土县日土镇热角村引水渠取水口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热角村
建设任务:1#挡水坝515m、2#挡水坝5m、沟道清淤446m等。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0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300万元,其中: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200万元,占66.67%;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奖励资金中安排100万元,占33.33%。
进度计划:2024年7月初开工建设,2024年9月底竣工,2024年10月初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能够保障农田75亩、苗圃45亩的灌溉需求,项目受益群众187户646人。
2.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投向
2024年第二批计划实施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1304.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304.1万元,其中: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666.5万元,占51.1%;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206万元,占15.8%;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奖励资金中安排431.6万元,占33.1%。
①项目名称:日土县多玛乡多玛村G219(吉布)至扎穷转场公路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责 任 人:普布次仁 县交通局局长
实施地点:多玛村
建设任务:新建桥梁1座,1-8米钢筋混凝土实心板1座,桥长14.04米,桥梁宽度为5.5米。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2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220万元,其中: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146.5万元,占66.6%;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奖励资金中安排73.5万元,占33.4%。
进度计划:2024年7月初开工建设,2024年9月底竣工,2024年10月初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能够解决群众出行状况,间接提升畜牧业发展,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项目受益群众148户539人。
②项目名称:日土县热帮乡丁则村比龙至帮扎转场公路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责 任 人:普布次仁 县交通局局长
实施地点:丁则村
建设任务:新建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路线全长7.3KM,采用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采用10cm厚天然砂砾路面,两侧土路肩宽0.5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2级。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476万元,实际安排资金476万元,其中: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112万元,占23.5%;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206万元,占43.3%;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奖励资金中安排158万元,占33.2%。
进度计划:2024年7月初开工建设,2024年9月底竣工,2024年10月初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能够解决群众出行状况,间接提升畜牧业发展,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项目受益群众154户617人。
③项目名称:日土县日土镇热角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热角村
建设任务:新建羊圈20套,拆除旧羊圈1项,安装路灯15盏、购置垃圾箱10个、购置掏粪车1辆、水车1辆。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5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50万元,其中: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235万元,占67.14%;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奖励资金中安排115万元,占32.86%。
进度计划:2024年7月初开工建设,2024年9月底竣工,2024年10月初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进一步提高和美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该项目有利于和美村庄建设,提升群众生活质量,项目受益群众187户646人。
④项目名称: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民族村寨桥梁建设项目
责 任 人:普布次仁 县交通局局长
实施地点:龙门卡村
建设任务:1座桥梁涵洞工程26m,临时工程1项。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58.1万元,实际安排资金258.1万元,其中: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173万元,占67.03%;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奖励资金中安排85.1万元,占32.97%。
进度计划:2024年7月初开工建设,2024年9月底竣工,2024年10月初前完成项目验收。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进一步提升交通便利和交通安全,符合村庄整体规划,有利于改善和整治村庄人居环境,项目受益群众261户1167人。
3.其他类项目资金投向
2024年第二批计划实施其他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7.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7.5万元,其中: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7.5万元,占100%。
①项目名称:日土县扶贫车间补助项目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 任 人:朗 色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实施地点:日土村、德汝村
建设任务:共三个扶贫车间,每人补助3000元,共25人。
资金规模:该项目计划总投资7.5万元,本次安排资金7.5万元,其中: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7.5万元,占100%。
进度计划:2024年7月-9月完成兑现。
绩效目标:实施该项目能够进一步提高群众人均增收,项目受益群众25人。
三、部门分工
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前置手续办理及项目具体实施;由财政局负责做好项目资金后续跟进及资金拨付督促指导工作;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角度出发,充分认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衔接资金工作落实到位。
(二)健全机构,完善机制。为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到实处,解决群众最迫切的问题,县财政局和乡村振兴局负责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按照一事一议的工作要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采取逐级研究、审核和审定的方式。同时,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和安排使用时间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研究项目总体规划、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一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将日土县2024年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通过政府网、乡(镇)、村(居)公示公告栏等进行公示;二是各责任单位将衔接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来源、资金分配、项目内容和工作进度等信息在项目所辖乡(镇)、行政村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由纪委监委、审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由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整改;四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认真开展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督查,务求实效。衔接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报账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检查和后期验收,同时,积极落实绩效考评制度,保证整合资金使用高效。
附件:阿里地区日土县2024年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细表